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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于明日开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3 22:59:11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日前,记者获悉,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08年10月10日开始。今年的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每天8:30—17:00。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按教育部、省招考办、报名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名。凡选定在沈阳市参加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统考考生可根据工作学习所在地等因素就近选择相应的报考点报名,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须选择和平区招考办报考点进行报名。所选报考点应与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点一致,并在该报考点指定的考点学校参加考试。考生对专业或考试科目有任何疑问,须尽快向招生单位反映。不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期间,凡选定在沈阳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队高校学员证”)、学历证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市相关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进行计算机摄像,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和计算机摄像费(每生收取102元)。考生现场确认时,应认真核对当场打印出的《报名信息简表》,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并经本人现场签名认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因内容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要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沈阳市统考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市内五区招考办,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和平区招考办。

沈阳市各现场确认地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代  码 报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2101 和平区招考办 23260481 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
2102 和平区招考办

(接收法律硕士联考考生报考)

23260481 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
2103 铁西区招考办 25441672

25448372

铁西区保工南街33号
2104 沈河区招考办 24133522 沈河区南通天街36号甲
2105 大东区招考办 88570967 大东区白塔路156号
2106 皇姑区招考办 86275404 皇姑区乌江街25号

 

沈阳市招考办咨询服务电话:024-22700616,监督投诉电话:024-22700719 ,监督投诉信箱:zkts@syzs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