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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汶川地震灾区考生,如被录取为自费生,学费全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1 20:50:09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被采访人:广东商学院 研究生处 林洪处长

2009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国家线且被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公费生海事自费生均免交学费。

2、除国家计划内定向及委托培养类别学生外,其余录取类别学生均可享受生活补助。

3、经济来源地为汶川地震灾区的考生,如被录取为自费生,给予免除培养期内的学费(共3年)。

4、“211”工程或“985”工程所属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如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国家线且初试总分专业排名前3名的,入学当年可获3000元奖励金。

5、“211”工程或“985”工程所属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如属调剂录取到我校,且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者,学费减半。

6、本校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国家线且被录取者,如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在该专业所欲哦录取考生中排前5名内,录取当年发放奖励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