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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制度(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诚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2008-11-06  恩波教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7 23:10:19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这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市场经济要求一定的道德基础,只有当市场竞争行为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道德基础时,才能真正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信用体系的基础。从经济学理论分析,交易的实质是产权的交换,如果产权界定不清晰,交易者一方面难以通过透明规范的方式增进自己的利益,致使交易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交易者也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于是会出现损人利己的倾向。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体系建设也必须以法律为保障。经由法制途径遏制失信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失信行为受到惩罚的概率;二是失信行为所受惩罚的力度。现实中制假、欺诈等失信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也不外乎这两个方面:一是被抓获的可能性很小,于是铤而走险;二是即使被抓获,所付代价与失信所得相比也微乎其微,于是屡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