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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专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恩波教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5 13:15:34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6个基本特征,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

和谐社会的战略是符合哲学所说的“矛盾同一性原理”的。同一性即“统一”、“一致”,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是事物的稳定、和谐状态。矛盾同一性为事物的发展提供条件,使矛盾的各方在统一的整体中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并壮大和发展自己,并且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矛盾的同一性的本质要求是和谐、稳定、有序。

构建和谐社会的最根本的保证是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具体措施是: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与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3)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尽可能实现社会公平,(4)保持社会稳定。转变城乡二元结构。

(5)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法律法规。

(6)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

(7)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