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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专题-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协调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恩波教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5 13:16:15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自然界的终极价值就在于它创造生机勃勃的生命,赋予万物以生命的形式,并为万物的生长壮大提供最基本的养分和空间。我们强调自然的伦理价值,并不是否定人的生存价值。“天人合一”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命题是应该坚守的伦理支撑点。生命发展的高级形式是人,但发展和进化的过程却是以自然界为基础,以其它生命形式为中介,破坏自然,戕害环境无异于毁灭我们生存的自然以源,无异于人类的自我毁灭。

人类社会同样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人类社会永远不能离开自然界,不能违背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是相互依存的。因此,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应当协调发展,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一系列生态环境资源问题,最直接原因是人们没有正确协调好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在利用自然资源时没有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

人类的实践活动是有目的的,目的的实现受到客观条件及其规律的制约。面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冲突现状,人类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和利用自然规律的社会规律,做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改变了传统认识论对主客体关系的处理,即不再只是把客体当作主体认识和改造、征服与获取资源的对象,而主张在自然和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实现主体与客体,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