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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考研违规舞弊行为将取消资格 记入诚信档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教育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9 19:50:08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教育部、公安部文件规定:将严格查处考研中冒名顶替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考试违纪舞弊行为。任何违规舞弊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考生所在单位。通过冒名顶替等违规舞弊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籍或录取资格。 


  各招考部门提醒考生:参加考试时要自重自爱,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试全过程将实行电子监控及手机探测,使用新型身份证识别仪,对考生进行头像和身份鉴别。严格查处携带及使用通讯设备、手机、无线耳机以及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


  同时请考生注意:考试时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以及2B铅笔、蓝(黑)色字迹的笔、铅笔和橡皮、拆封试题袋用的小刀片、胶水、绘图仪器等文具参加考试(招生院校自命题科目请按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寻呼机、无线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进入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试室。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