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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原理-----第五章 学校教育制度与教育体制改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4 20:58:1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内容提要:

1 .学制是学校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国家教育制度的主体部分。

2 .学制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制约。

3 .当前我国的教育制度改革发展成人教育、改革高等教育、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和普及义务教育着手。

学制是一个国家的教育政策的根本体现。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教育目的的实现和各级各类教育目标的落实,制约着学校教育的发展规模和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教育体制又是根据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生产力的发展和实施教育目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整个教育组织系统。因而,研究学校教育制度和我国教育体制的有关问题,就成为制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的必要前提。

第一节 学校教育制度概述

一、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管理体制以及各级各学校的关系等。

学校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主体部分。教育制度是国家内部各种教育机构的系统,泛指有组织的教育和教学的机构体系,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成人教育机构(如: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如:少年宫、少年科技馆、儿童影剧院等)、以及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等。学校教育制度是教育制度体系中最严密、最有效的基本制度,是国家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制度保证,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学制是国家通过立法作出规定而建立起来的,从而保证一个国家学制的统一性、稳定性和完整性。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学制日趋复杂化,并在逐步完善。符合国情的、科学的学制,既要为国家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与管理人才服务,又要着眼于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普通劳动者就业能力的培养,使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二、制定学校教育制度的依据

学制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颁布实施的。但是,制定学制不能凭主观意志,因为任何一种学制,都要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制约。

首先,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约着学校教育制度。

古代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低,科学技术不发达,对劳动力的要求不高,劳动者不需要接受专门教育就能够从事简单的劳动。因此,古代的科学并不普及,学校教育由统治阶级把持,只为统治阶级服务,因而学校的类型很少。虽然在封建社会出现了一些培养专门人才的教育,如算学、医学等,但是,由于受到当时生产力水平低和科学技术还不发达的限制,还不可能形成专门的职业技术学校,学制更不能完备地建立起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水平逐渐提高,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大工业充分发展起来以后,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求普通劳动者要经过教育,还要求有一定数量的职业技术人员,于是逐步建立起各种培养专门人才的学校,学制随之发展起来。从这一历史发展过程可以看到,一个国家的学制必须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相符,学制的建立如果不能立足于现实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要求,便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即使由国家以政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也不可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这是现代生产力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对学制的客观要求所致。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必须高度重视生产力与科学技术对学制的制约作用,使学制更加符合国情,在提高民族素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其次,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制约着学校教育制度的成立。

学校教育制度是教育的要素之一。在阶级社会,教育具有阶级性,因此,学制也必然具有阶级性。统治阶级在制定学制时,必然要考虑其政治经济利益。封建地主阶级设立学校,就是为把他们的子弟培养成剥削阶级的继承者,学制设定的入学条件等级分明。如中国唐代的“二馆六学”,除“律学、书学、算学”外的其它各学,平民百姓的子弟根本就进不去,即使像“律学”等这样的学馆,贫苦农民也无缘问津。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在学制设立中取消了“等级制”,提出了普及义务教育的口号,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虽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但入学必须要交纳学费,特别是一些中高等学校的学费十分昂贵,工人阶层根本拿不起,最终能入学的实际大多仍是资产阶级子女。社会主义的学制是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教育目的和主张,使教育具的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性。我国现行学制,由于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备的制约,还处于一个复杂、发展和变革的过程中。

再次,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制约着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

19 世纪以后,心理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为教育的科学化提供了理论基础。自赫尔巴特以来,心理学一直成为教育学的重要理论依据。学制的建立和发展同样受其制约。心理学的研究证明了人在发展过程中具有阶段性。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规律。在制定学制的过程中,对入学年龄、修业年限、各级各类学校的分段与衔接、升学制度等的规定,都必须要依据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比如:各国儿童入学年龄都在 6 — 7 岁,这是因为这个年龄的儿童,其脑重量已达到成人的 90% ,能够接受系统知识的学习,在其后 10 年左右的时间里,各国都作为基础教育阶段。在 16 — 17 岁左右,身心发展已基本成熟的条件下,开始进入高级中学或专门职业技术学校。对特殊儿童则采取特殊的培养政策。如为弱智儿童开办的弱智学校(或班);智力超常儿童的特殊招生,提前升学;为聋哑儿童开办的聋哑学校等。

第四,民族文化传统也是建立学制的一个制约因素。

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传统不同,特别是东西方之间的差异更大。因此,制定学制时,必须要考虑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特点,不能脱离民族文化传统的实际。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学制特点只能做为参考,而不能照搬照抄。如我国的语言文字比较复杂,学习起来相对困难些,制定学制时,就必须考虑这一特点,在时间安排上做适当的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完善的、科学的学制要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制定学制的过程中,不仅要考察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对学制的制约作用,保证学制性质与社会的一致性,同时要充分研究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水平以及民族文化传统对学制的影响,使学制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各国的学制由于受阶级性及各种现存因素的影响而不同,但仍有许多相同的影响因素,如身心发展规律等,因此,在制定学制的过程中如入学年龄、义务教育年限、组织管理、办学形式等方面都可以相互借鉴,吸取其长处,使学制更符合时代的要求,为社会发展服务,推动社会发展。

三、当代学制发展的特征

二十世纪,社会呈现高速发展,社会文明不断进步。学制也随之发生了许多变化,特别是西欧双轨制变革更为明显。各个国家都在不断地改进学制,以期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纵观当代学制 发展,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重视学前教育,注意早期智力开发

现代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充分发展,为教育提供了许多科学理论,其研究成果已充分证明了儿童在入学前智力发展水平是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幼儿时期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提早开发幼儿的智力,对个体未来教育的发展极为有利。因此,世界各国都有普遍重视学前教育,许多国家把学前教育纳入学制系统,并在法律上予以保证。如法国、瑞士等国,在法律上规定五、六岁的儿童全部入幼儿园,做为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一些发达国家 3 — 6 岁儿童的入园率几乎达到 100% 。我国幼儿园教育在 80 年代以后发展的也较快,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 4 — 6 岁儿童入园率很高,许多小学直接设有学前班。一些小学把儿童进行智力测验做为吸收儿童入学的手段,虽然还缺少一定的量化研究和管理,但其发展方向是正确的。

重视早期智力开发,还表现在许多国家对智力超常儿童发现和培养上采取特殊的规定,如允许智力超常儿童提早入学、跳级、以及设立专门的学校或教育机构等。美国在 1973 年制定了“天才教育法”,日本在 60 年代初开设了“英才实验学校”,我国的中国科技大学在 1987 年创办了“少年班”,招收 15 岁以下的优秀少年提前进入大学学习。各国在学前教育方面都在做出不懈的努力。我国从 80 年代后,幼儿师范教育受到重视,发展较快,培养了大批幼儿教师。国家儿童发展基金会为各国特别发展中国家培养幼师做出了许多贡献。这些都充分说明了世界各国对学前教育的重视。

(二)提早入学年龄、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学前教育逐步被纳入学制系统虽然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但不能把儿童升学前教育的年龄视为儿童的入学年龄,因为学前教育与学校教育是区别的,如就学习活动方式而言,前者以游戏为主,后者以课堂教学为主。但由于义务教育年限已延长至初级中学,小学已成为普及教育的初级阶段。青少年的青春发育期提前,幼儿早期智力的开发以及教育科研水平和教师素质的提高,使许多国家改革小学制,将入学年龄提早,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960 — 1982 年世界教育统计概述》介绍,在 199 个国家和地区绝大多数都规定儿童入学年龄在 5 至 7 岁之间,规定为 6 岁的占 56.8% ,比以前提早一两年。

义务教育是国民素质基础教育,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国都把义务教育的年限逐渐延长,一发达国家的义务已达 12 年以上,将义务教育延伸到高中阶段。

(三)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中等教育阶段是现代教育结构中的一个特殊阶段,与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均不相同。它既不像初等教育做为基础教育在结业后全部继续升学,也不像高等教育融职业训练与学术研究于一体。它是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各占一定的比例、协调发展的阶段。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要求所致。二战后,国际间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社会生产需要大量的技术劳动力,要求在中等教育结构中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来满足这一需要。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有限性,使适龄青少年不能全部接受高等教育,必须有部分青少年在中等教育结束后就业,这些青少年在就业前则必须接受一定的职前训练。因此,各国当前都十分重视中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使职业技术教育成为基础教育与就业之间的桥梁。

在发展职业教育的同时,必须看到未来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的质量要求。现代大工业生产,导致职业的流动性增加,终身从事一种职业的可能变小,一个人终其一生可能要从事几种及至十几种职业。这就是要求个体在掌握一定的职业技术的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适应发展变化的需要。因此,普通中学职业化,职业中学普通化,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结合,是中等教育改革的趋势。

(四)高等教育结构多层次化,类型多样化

高等教育的结构突破了传统高等教育观念,向多层次化方向发展。传统的高等教育以本科为主,研究生教育比例很小。当前的高等教育,大多数国家都已形成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级教育体制。专科二至三年,学制短、投资小、发展快、职业性强。本科四至五年,为高等教育主体,基本理论厚重,学术要求严格,以培养高级科技、管理与学术研究人才为主,研究生教育包括硕士学位课程和博士学位课程,分别为二到三年,主要培养科学研究和管理的高级人才。近年来,一些国家又开设了“博士后教育”,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继续开设研究课程。

高等教育类型也由单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向全日制与业余并存的多样化方向发展。普通高校向社会开放,形成了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等多种高等教育办学形式。

(五)接受终身教育思想,发展继续教育

本世纪 60 年代提出的“终身教育”思想,打破了只把青少年时期看成是接受教育时期的传统教育观念,为在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继续接受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科学知识发展更新得较快,知识陈旧率高,使青少年时期一次性学得的科学知识难以适应一生发展的需要,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后,继续不断接受学习培训,才能保证个体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正是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了终身教育思想。 1972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了《学会生存》一书,使终身教育思想广泛传播。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各国都有十分重视成人的继续教育,许多国家把继续教育纳入到学制系统中来,成为学制 一个组成部分,并制定法律予以保证。如:美国国会在 1986 年通过了“成人教育法案”,规定年龄在 45 岁以下,低于大学学历水平的生产者,和有职业者,可以进入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机构接受再教育。法国在 1971 年制定了终身教育法,对职工接受再教育的权利及接受再教育期间的经济待遇等问题做出了法律规定。

由些可见,在终身教育思想推动下,重视成人继续教育,并把其纳入到学制系统中来,是现代学制发展的一大趋势。


第二节 学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我国学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旧中国学制的建立

学制是学校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我国古代的学制,萌芽于西周,如最早设立的“庠、序、校”等,形成于西汉,到唐宋时期才比较完备。但由于古代学校教育不发达,因此这一时期的学制也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

具有完整体系的学制是以现代学制的出现为标志。我国现代学制建立比欧美现代学制的建立晚,到清朝末年才出现。

1840 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冲击下,清政府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不得不对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教育制度进行改良,采取了“废科举、兴学堂”的措施。 1902 年,由清政府管学大臣张百熙主持首次制定了现代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虽然该学制未能实行,但从此形成了旧中国现代学制。

癸卯学制: 1903 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等人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这个学制体现的是张之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吸收了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学制形式,也保留了一定的封建科举制度的残余,该学制的最大特点是修业年限长,从小学堂至大学堂要 21 年,至通儒院要 26 年。

壬子癸丑学制:辛亥革命后,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于 1912 年对学制进行修订,称为壬子癸丑学制,次年又陆续颁布了一些学校令,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对旧学制的改动不大。

壬戌学制: 1922 年,由当时留美派主持的教育联合会,参照美国的“六、三、三制”,制定颁布了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这个学制从小学到大学比癸卯学制缩短了 5 年,为 16 年,并在小学实行四二分段,这一改革至当时的社会发展十分有利,后虽几经修改,但都没有重大变动,一直沿用到建国初期。

(二)老解放区的学制

本世纪 30 — 40 年代,中国共产党为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在革命根据和解放区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学校,文化教育机关,创立了一种新型学制。其具体特点是:

1 . 干部教育与群众教育并举

革命根据地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提高工农群众的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培养革命干部。与此相适应,根据地的教育就分为群众教育和干部教育,而尤以干部教育为重。在干部教育中,在职干部提高重于未来干部的培养。在群众教育中,成人教育重于儿童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传授战争和生产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

2 . 学校教育的组织形式多样化,富于灵活性

为了适应战时和生产的需要,革命根据地在学校类型、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各级学校的衔接等方面都采取了灵活的政策而没有统一的要求。如群众教育的形式有冬学、夜学、半日学校、识字班等,干部教育的形式有日校、夜校、半日学校、轮训制、实习制等。

3 . 依靠群众办学

在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注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办学的积极性。学制除公办外,还提倡民办或民办公助。正是由于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教育才能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三)我国社会主义学制的建立与发展

1 . 1951 年的学制改革

解放初,我国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学制:一种是老解放区的学制,另一种是国民党统治区原来实行的学制。随着政治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改革旧学制、建立新学制已成为必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 1951 年 10 月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指出我国原有学校的许多缺陷,其中最重要的是工人、农民的干部学校、各种补习学校和训练班,在学校系统中未置于应有地位;技术学校没有一定制度,不能适应国家培养建设人才的要求等。为此规定我国当时的学制为:

( 1 )幼儿教育: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的为幼儿园,招收 3 至 7 周岁的儿童。

( 2 )初等教育: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小学,修业年限为 5 年,入学年龄以 7 岁为标准。对失学青年和成年人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

( 3 )中等教育:中学的修业年限为 6 年,工农速成中学修业年限为 3 — 4 年。业余中学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为 3 — 4 年。中等专业学校修业年限为 2 — 4 年。

( 4 )高等教育:大学、专门学院修业年限为 3 — 5 年。专科学校修业年限为 2 — 3 年。大学和专门学院附设的研究部,修业年限为 2 年以上。

( 5 )各级政治学校和训练班:这个学制继承了老解放区的办学经验,吸收了解放闪旧学制的合理因素,还借鉴了苏联学制的经验,是进行综合的结果。它体现了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体现了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的原则。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业余教育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形成,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2 . 1958 年的学制改革

1958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提出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和“三结合六并举”的具体原则。三结合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六并举是: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并举,免费教育与不免费教育并举。《指示》明确规定全国将有三类学校: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业余学校。根据《指示》精神,全国展开了中小学学生学制改革实验。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学制改革一哄而起,一哄而散,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十年动乱期间,林彪、“四人帮”借口“教育要革命”、“学制要缩短”,大肆破坏学制。他们毫无根据地把中学学制大加缩短,初、高中都缩短为两年;盲目发展普通中学、砍杀农业中学和各种中专、技工学校,从而使两者的比例完全失调;全部撤销函授教育、职工教育和业余大学教育机关,剥夺了职工提高文化科学知识水平的机会;停办财经、管理、政法等院校、系科和专业,使人才培养的比例完全失调。这样,解放后逐步改革、完善的新学制被破坏得面目全非,严重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各级各类学校初步得到了整顿恢复:延长了中学学习年限;恢复和重建了许多院校、科系、专业,建立了学位制度;完善研究生教育制度;恢复和发展了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机构等等,从而使我国的学制系统逐步走上正规化和合理化的轨道。

3 . 我国现行的学校系统

( 1 )幼儿教育(幼儿园):招收了 3 — 6 岁的幼儿,进行启蒙教育,使他们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为接受小学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 2 )初等教育:主要指全日制小学教育,招收 7 岁儿童入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实行 6 岁半或 6 岁儿童入学。学制为 5 年(有的地区为 6 年)。对儿童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为接受中等教育打下了基础。

( 3 )中等教育:指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业余中学。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教育。一方面为国家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另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中等专业学校的修业年限多为 3 — 4 年,技工学校的修业年限多为 2 — 3 年。高等学校的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各种各样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欧美现代学制的建立

(一)欧美现代学制的形成

学制的产生是在学校产生之后,原始社会没有学校便没有学制。古代社会学校产生之后,才有了古代学制。由于古代学校只为统治阶级服务,学校被统治阶级把持,完全脱离社会生产劳动,从而使古代的学制不系统、也不完善。古代学制鲜明的阶级性掩埋了生产性和群众性。

现代学制是在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之后,随着现代学校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欧洲文艺复兴之后,社会文化科学知识得到空前的发展,社会各个领域对文化知识的需求,刺激了现代学校不断建立和发展。现代学校与古代学校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现代学校具有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性质,使学校教育与社会生产和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集阶级性、生产性、群众性和普及性为一体的现代学制。

现代学制阶级性与古代学制的阶级性在其表现上有所不同。古代学制的阶级性体现在“等级学校”上,即古代的学制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而现代学制则以“阶级学校”代替了“等级学校”,这是现代学制的一种进步。现代学制的科学性体现在学校层次结构、组织管理、教学内容等方面的科学化水平上,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现代科学知识逐步进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中来,使学制逐步科学化。现代学制的生产性是现代工业文明的结果,这就使得学制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为社会生产服务的要求,学制便有了生产性的特点。现代学制的群众性与普及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在现代社会,文化科学知识不再为少数统治者所垄断,劳动人民迫切需要掌握文化科学知识,社会的发展也需要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因此,学制就必须具有群众性和普及性。

现代学制最早出现在欧洲。我们知道,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现代社会的文明发源于欧洲。欧洲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后,现代学校迅猛发展,一方面由古代的中世纪大学、古典文科中学发展转化而来;一方面又建立了从小学到中学(包括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等)的新学校。学校的类型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体系不断完善,到 19 世纪末,现代学制逐步形成。

(二)欧美现代学制的类型

现代学制从性质上看,分为资本主义学制社会主义学制两种。由于各国、各地区的情况不同,影响学制建立的因素存在差异,到 20 世纪初,逐步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三种类型的学制。

西欧双轨制:以英国的双轨制典型为代表,法国、前西德等欧洲国家的学制都属这种学制。这种学制是古代等级特权在学制发展过程中遗留的结果。一轨为非群众性的特权阶层子女所占有,学校多从古代学校发展而来,各方面条件都比较优越,学术性很强,学生学习可升到大学以上,属学术性的一轨。另一轨是为劳动人民的子弟所开设的新学校,学生在经过一定的基础教育之后,便升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从事劳动生产的技术,属生产性的一轨。两轨之间互不相通,互不衔接。这种学制显然不利于教育普及。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特权阶层的削弱,较高的学术性一轨已逐渐向劳动人民子女开放,但普通劳动者子女入学的仍然不多,原因在于这类学校学费昂贵,非劳动人民子女所能承受。只有少数优秀的学生因免费或接受资助而得以入学。但这种学制的学术性一轨的学术水平较高,像牛津、剑桥大学等就培养出许多杰出的人才。

美国的单轨制:美国的现代学制最初也是双轨制,但是,美国的历史发展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发展不同,没像英国皇室等那样的特权阶层,在这样的历史传统下,学术性的一轨没有充分的发展,而群众性的新学校迅速发展起来,从而开成了从小学直至大学、形式上任何儿童都可以入学的单轨制。这种学制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其特点是教育参差不齐,同级学校教学质量相差较大,许多学校的水平不高。

前苏联型学制:帝俄时期是双轨制学制。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胜利后,推翻了沙皇统治,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制定了单轨制学制。这种学制又与美国的单轨制不同,首先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学制,其次它吸收了西欧双轨制中的一些积极因素,如职业技术学校单独设立。再次,这种学制既有上下级学校间的相互衔接,又有职业技术学校横向的相互联系,形成了立体式的学制。这种学制既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又使学术性保持较高水平。但由于课时多、课程复杂,教学计划、大纲和教科书必须统一而使教学不够灵活。特别是地域性较强的课程得不到很好的发展。


第三节 教育体制改革


一、我国教育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由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在面向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迎来了世界范围的新技术革命挑战,在新形势下,旧有的教育体制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管理体制上,一方面是部门所有,条块分割,学校潜力难以发挥;另一方面是国家对学校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加上多头领导,责权脱节,使学校缺乏应有的自主权,压抑了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办学缺乏活力,也束缚了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办学积极性。

第二,统一的指令性计划,脱离实际,不能充分照顾到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对人才规格需求的差别。造成了教育的只讲投入不讲产出的现象,教育投资效益差。

第三,在办学体制上,一方面是办学形式和学校模式单一化,各种类型、层次的学校缺乏自己的特色和风格,照搬全日制学校的模式;另一方面教育结构不合理,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大中专教育比例不协调,各级各类学校的联系不紧密。专业过于狭窄,设置重复等。

第四,对师范教育的重视不够,使教师队伍的建设缓慢,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短缺,中小学教师不合格率增大,改革不完善导致师资队伍不稳定。

第五,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呆板,脱离实际、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突出,阻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不利于开拓型、创造型人才的培养。

上述问题不解决,教育就不能更好地发展,改变这些问题,首先必须从教育体制改革入手,使教育体制的发展更符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教育体制改革的目的和任务

1985 年 5 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的教育体制改革。

(一)教育体制改革的目的

《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现代社会的发展,高度依赖科学技术,但是,科学技术只有转化为生产力才能为社会服务。劳动者素质则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但是在国家经济竞争中却缺乏实力,原因之一是我国的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差。要提高民族素质,教育是关键,只的良好的教育体制才能保证教育的高效率产出,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人才。因此,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是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

(二)教育体制改革的任务

继《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 1993 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发表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了为实现教育体制改革的目的,教育体制改革要完成的任务是:

第一,改革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自主权。

第二,调整教育结构,改革办学体制,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的各方面建设,包括立法工作。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优化教育结构。

第三,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学校办学效率。

第四,改革招生、收费和毕业就业制度。积极推选同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费与自费并轨,毕业分配实行国家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

第五,转变教育思想,促进教学改革。克服学校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的现象,走向素质教育发展的道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教育体制改革的内容

(一)积极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现在,我们完全有必要,有可能把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关系全民族素质提高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件大事突出地提出来,动员全党、全社会和全国各族人民,用最大的努力,积极地、有步骤地予以实施。” 1986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并于同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该法将我国义务教育年限延长至九年。

所谓义务教育,就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是一种普遍的,全民的教育。义务教育具有两方面的含义。

第一,义务教育具有强迫性。义务教育作为国民基础教育,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接受的。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否则国家法律机关将强制执行。

第二,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动员社会国力量捐资助学,学校应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父母和监护人负有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义务教育是国民的基础教育,普及教育必须走义务教育之路。实现义务教育才能达到教育的普及,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素质,推进社会的发展。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

(二)调整中等教育结构,适当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中等教育结构主要由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两部分组成。普通教育以传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为学生将来升学或就业做准备。职业技术教育则属于专业教育,包括各种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以及在职职工的各种技术培训。是对学生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因社会发展的需求不同,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也有所不同。

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同西方比,起步晚,发展慢,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现有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还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注重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从《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以来,近十年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应保持什么样的比例?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必须全面考察国家的近期和远期经济发展目标;现有生产技术装备状况对各种劳动力的需求,教育基础状况和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多方面因素。从国外的发展情况看,两者的比例大至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在中等教育尚末普及、经济还不发展的情况下,普通教育所占的比例大于职业技术教育。第二种是中等教育接近于普及、高等教育还没有达到高度发达、经济发展较快的阶段,职业技术教育则呈上升趋势。第三种是中等教育普及后,高等教育已达到大众化时,职业教育比普通教育所占比例小,二者相互渗透、逐步向综合化、多样化方面发展。

上述三种情况基本反映了两者发展的比例和规律。我国目前的情况,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处于第二种情况,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在由第一种情况逐步向第二种情况过渡。从总体情况看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但这种上升的职业技术教育比例不能没有限制,一般来说,职业技术教育比例最高保持在 40% — 50% 限度内波动。从我国目前教育发展情况看,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青少年从中学阶段开始分流,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高中,一部分接受职业技术教育。

第二,充分挖掘中等专业学校潜力,并有计划地把部分普通高中改为职业中学或增设职业班。

第三,改革中等专业学校,发展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逐步形成从初级到高级,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

第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要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紧密结合,拓宽训练范围,城乡各有侧重,基础教育配合,重视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委的教育。

第五,在办学方面要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并鼓励集体、个人和其它社会力量办学。

第六,以建立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方面承担培训师资任务,以聘请兼职教师等方式解决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问题。

(三)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优化结构,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高等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院三级结构。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文化科学技术的双重任务。在“八五”计划期间,高等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在 1995 年,全国有高等院校 2 , 210 所(其中普通高校 1 , 054 所,成人高校 1 , 156 所)在校本专科学生达到 547.7 万人,比 1990 年增长 46.9% ,年递增率 8.0% 。高等教育已具有了一定的规模。根据“九五”计划和 2010 年发展规划的要求,在未来 15 年,高等学校在校生要达到 650 万人,每 10 万人口大学生数由 1995 年的 457 人提高到约 500 人。因此,必须适度扩大高等教育的规模。

在层次结构上,重点发展高等专科层次教育,特别是面向广大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城镇第三产业的高等专科教育和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现代学科结构应重点发展应用学科,有针对性地发展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优先保证国家重点产业、教育国防军工单位对人才的要求。

充分发挥高校师资力量和设备效率,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提高高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率,加强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和校际合作,通过扩大学校招生人数来扩大高校办学规模。

(四) 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扩大办学自主权,提高教育工作效率

教育管理体制是指各级教育领导的隶属关系、工作关系、工作范围、职责、权限管理方式以及实施措施。从广义上说,是指国家政权机关领导管理体制。我国在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是以纵向隶属关系为主,实行国家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这种管理体制,对国家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十分有利,但权力过分集中,政权职责不分,国家又统得过死,管得太多,容易压抑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使学校丧失办学活力。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简政放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目的是要充分调动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提高教育工作的效率。实行简政放权就是要正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业务部门之间对学校管理的权限。国家通过统筹规划、方针政策、信息引导、督导评估、经费拔付等手段实行宏观管理,使地方和学校通过责权的划分,拥有办学自主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则实行校长负责制。这是学校领导体制上的重大改革,使学校管理有了责权分明的行政指挥系统,提高了学校工作效率。但校长负责制,要防止特权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必须以教职工民主管理为基础,保证行政指挥的正确性。

四、当前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面

(一)发展成人教育

终身教育强调要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成人教育综合起来,这已为许多国家所接受,发展成人教育已构成当前世界各国教育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

我国的成人教育始于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曲折发展,尤其是建国初期的发展,已形成一个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成人教育系统。对于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成人教育是替代他们失去的基础教育;对于只受过不完备教育的人,成人教育是补充他们没有接受的初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对于需要应付环境挑战的人,成人教育是延长分们现有教育;对于学历不达标的人,成人教育则提供进一步的教育。当前,我国成人教育改革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职工岗位培养,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第二,成人学历教育,以满足不同行业对从业者的学历要求;第三,成人扫盲教育,以扫除在许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文盲;第四,大学后继续教育,以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二)改革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改革主要表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改革和校外高等教育的改革两个方面。

在高校教育改革中,以下问题是较为突出的;第一,高校结构,科类比例,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层次比例问题。第二,高校功能,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者之关系处理问题。第三,高校内人才积压,浪费而又很难流动的问题。第四,高校有限的教学科研设备利用率低、高校学杂费问题,等等。

在校外高等教育改革中,突出的有以下问题:第一,学历教育中的形式化,重文凭而轻视学习质量问题;第二,成人教育的组织形式问题;第三,成人教育的低效益问题,等等。

总之,如何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已成为教育制度改革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从我国的劳动力素质水平看,中等职业技术人才比例过小。这与我国中等教育结构中职业技术教育的比重过重直接相关。加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目前教育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其中,下列问题特别突出:第一,职业技术教育在中等教育结构中的比例、地位问题;第二,职业技术教育中的师资、设备、投入等的提高问题;第三,职业技术教育与生产、经济、社会需要的结合问题;第四,职业技术教育与就业、工资制度的配套问题。

(四)普及义务教育

我国是一个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的国家,基础教育薄弱是突出的表现之一。不少地区、半文盲数量巨大,同时新的文盲仍在不断地产生。大力普及义务教育,仍是我们需要付出长时间艰苦劳动的事情。

在普及义务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基础教育阶段的办学条件;第二,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第三,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第四,合理布置学校网点,提高办学效益;第五,保证入学,制止辍学,禁止雇佣童工;第六,减少学生大量留级复读现象,科学地管理学籍。


复习思考题:

1. 什么是学制?制约学制建立的因素有哪些?

2. 欧美现代学制有哪几种类型?试加以评述。

3. 试论当代学制改革的特征。

4. 为什么要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和任务是什么?

5. 什么是义务教育?

6. 为什么要调整中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在我国如何进行?
转载:湖南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