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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享受资助就业优惠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8 15:26:26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根据教育部网站25日公布《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构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服务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两项通知,从2009年开始扩招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将进一步享受国家在“资助”“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各高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纳入全校资助工作范围,在政策措施、经费投入、条件保障等方面与普通研究生一视同仁,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相应的资助;要按照规定标准,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国家任务研究生按月发放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及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其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时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通知强调,“构建制度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有利于解除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生的后顾之忧”,满足社会对应用型研究生的需求。高校和有关培养单位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设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要从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出发,在培养过程中大力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合作,通过校企合作办学、订单定向培养、鼓励企业参与教学等方式,强化实习实训教学环节,着力建立培养与就业互相促进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加快推进专业学位与有关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我国自2009年开始面向应届毕业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全日制培养。目前已开通38个类别的专业学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增招3.8万人。

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到2008年上半年,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已累计招生86.5万人,其中学历教育招生24.6万人,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28.4%;在职攻读招生61.9万人,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