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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16 16:43:20  文章录入:huanying33  责任编辑:huanying33

 

  三、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3年6月中旬由招生单位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3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来源: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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