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天津城建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6 14:24:30  文章录入:billlee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1

天津城建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条件
1.复试分数
初试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为200分(初试试卷总分为500分)。
2.实行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为95人,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3000)为16人,市政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1403)为11人,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方向)专业(专业代码085700)为39人,土木水利(市政工程方向)专业(专业代码085900)为29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3月27日以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月5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
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首选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选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安装复试所需软件,并熟悉相关操作。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号码为:15902203863。
五、调剂说明
调剂条件和调剂要求等参见我校研究生处公布的《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关于调剂的说明。
六、其他说明
1.复试程序和要求等其他未尽事宜以《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文件(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为准。
2.根据实际复试情况,本学院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将进行适当调整。
3.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政策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2-23085117(座机) 15902203863(手机)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chifengliuy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