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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28 10:32:55  文章录入:xiaocha  责任编辑:xiaocha

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相关要求和《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同时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3.复试专家组 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技术保障组 学院分管招生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5.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 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防疫消毒用品的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防疫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消毒。
6.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及天津科技大学复试录取工作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平稳。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与复试的面试导师、考生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疫情防控培训和线上系统使用培训。
(三)学院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根据学科特点拟定复试内容,以质量为核心,注重对专业素质、科研创新以及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察,确保复试内容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三、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9日—3月31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始,4月25日前结束。按照调剂程序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官网,并以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应急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考生端。
五、复试保障工作
(一)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复试专家组成员原则上采取集中模式,到复试现场参加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现场评分,所有评分材料留存备案。
(二)积极与考生进行沟通联系,为学生建立钉钉群,做好招生复试咨询工作。
(三)复试基本流程,做好复试准备
考生需提前熟悉复试平台的使用流程和软硬件要求,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按照考生操作手册,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考生须在独立、无干扰的场所参加复试,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技术手段。
复试基本流程参考如下:
1.考生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后,根据复试安排方可进行复试。
2.考生至少在复试前45分钟,登陆复试平台,完成实人认证,查阅系统须知及考试信息。
3.考生在复试前30分钟,确认准考信息,再次确认诚信承诺书。
4.考生在复试前20分钟,进入复试考场页面,查看考试信息、复试顺序,按要求候场。
5.考生在复试轮到本人前15分钟,调试话筒、摄像头等设备,确保使用正常,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考生视频要显示半身像,双手放置在视频范围内。
6.考生在复试轮到本人前10分钟,根据复试小组秘书要求做好准备,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不可随意离开。
7.考生复试开始,接受面试邀请,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复试专家要求查验身份证,完成复试过程。
8.考生复试结束,退出复试考场,完成复试。
(四)应急预案
复试过程中,考生要确保网络的顺畅并保持电话畅通。如遇考生掉线、网络故障、系统无法登陆等突发情况,拟采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平台。如遇突发情况,现场与考生电话联系核实情况,立即启用备用平台。根据实际情况,如远程面试系统或应急系统频繁掉线将暂停复试,标记暂缓,先进行下一位考生复试,网络调试好后等待复试专家组通知重新复试。
六、复试考核内容
(一)复试范围
1.一志愿考生
满足“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 一区(A类)分数要求,经学院主页公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2.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须满足“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A类)分数要求,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调入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按调剂处理,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与同批次考生按照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行复试。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调剂。
(6)我校非全日制只录取在职定向考生。同一专业的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方式及进入复试成绩要求一致。
(二)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考核形式以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50分、综合素质150分、外语水平100分,总分300分。具体考核方式及分值安排如下:
1.专业知识(50分): 根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建立题库,考生在复试时随机抽题作答。
2.综合素质(150分):以当场提问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包括以下内容:
2.1专业素质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2综合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录取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素质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包括专业英语翻译(50分),系统随机抽取考试题目,当场作答;外语口语及听力(50分),以当场提问为主,包含英文自我介绍。
同等学力人员采取线上加试方式,在面试结束后进行,须加试两门课程(每门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学院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纪委监察组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网络复试过程全程录屏。各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复试考核记录表》,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填写完整后报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满分为3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八、学院预计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预计招生计划总名额93人。各专业招生名额如下:

 

根据专业招生规模和生源情况,原则上本着一志愿报考专业及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优先等原则,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九、调剂工作
1.我学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有关调剂原则、政策及流程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海洋与环境学院网站。考生通过学院网站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进行调剂咨询。
2.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至4月25日,按照调剂程序分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3.学院及时在系统中公布专业缺额信息供考生填报公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调剂要求,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单独办理复试。
十、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考前,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复试前,考生下载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顺序编辑到一个Word文档中(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直接网站下载的PDF文件需单独以“材料名称+姓名”发送以便扫码核验),文档以“2023硕士申请材料+考生编号+专业名称+研究方向+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tkdhyxy_tust@163.com。具体提交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审查材料如下:
(一)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三)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四)往届考生:查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
尚未取得毕业证(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五)《思想政治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英语水平测试证书或证明原件。
(七)发表论文、专利、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十)签字后的《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字)。
(十一)复试费:90元/人(通过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纳)。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不予录取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一)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未经我单位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十二、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比较复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复试成绩总分相同,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择优录取。
(二)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依照程序进行咨询及申诉。
十三、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禁止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严肃处理。
(二)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专家组成员应自觉服从天津科技大学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监督和检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复试规则和行为规范,不违纪、徇私舞弊。复试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面试无关的活动,保证复试过程中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打分并按照要求提交成绩。复试过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复试专家组成员原则上要到复试现场参加复试工作,因疫情防控原因确实无法到现场的,每场复试开始之前学院纪检部门要对其进行行为规范要求,并签订《复试专家组(线上)复试诚信承诺书》。
研招办将会同我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
(一)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含校外、校内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后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生院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院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3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六)凡涉及到2023年硕士复试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2-60601894
电子邮箱:hyxytust@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22-6060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