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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13研究生招生录取调档函等材料的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13 17:15:22  文章录入:teng91  责任编辑:teng91

已通过复试,确认为拟录取的考生,复试所在学院会发3份表(政审、调档函、调试卷函),其中一志愿考生收到的是政审与调档函。调剂考生应拿到全部3份函。现说明如下:

一、时间要求:

思想品德调查表,即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填写,应在5月15日前寄出。
试卷调剂函,由考生交到一志愿学校,由该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在5月15日前寄出寄出。
调档函,由考生单位寄个人档案到我校,应届本科生在毕业以后寄;往届生在5月15日前寄出。

二、填写说明:

(1)思想品德调查表:抬头单位为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街道办等),填写内容如果没有问题,应该全部为“是”,如果有一项(含以上)为“否”的,需要提交详细说明材料;

(2)调档函:抬头单位为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应届本科生可毕业后由学校寄发。

(3)试卷调剂函:抬头单位为调剂考生一志愿所报考的院校或区县的研究生招生单位。今年只调取公共课(英语、政治、数学)外的专业课试卷。

三、其他说明

(1)政审材料应分开邮寄,如放在人事档案中请在封面特别注明。应届生要按5月15日前寄出填写盖章的政审材料。

(2)相关材料请不要用物流快递,一律用邮政,个人档案用邮政机要,其他材料可以用挂号或者EMS)

    以上3份材料统一要求5月15日前寄达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应届本科生的人事档案除外。未收到以上材料的,我校不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