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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考试大纲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9-26 10:09:25  文章录入:teng91  责任编辑:teng91

  天津工业大学全国统考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程大纲
  课程编号:612          课程名称 :民商法

  考试的总体要求
  本考试内容由两部分组成:民法和商法。要求考生掌握民法和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了解和掌握民商法学术动态和相关立法,能够运用民商法的基本原理、方法及相关立法,分析和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比例
  民法和商法各占50%,即各占75分。
  第一部分:民法(75分)
  民法概述
  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掌握民法的渊源、适用范围;了解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了解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民法的基本原则
  掌握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要素;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分类;了解民事权利的本质;掌握民事权利的分类;了解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第四章  自然人
  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掌握监护的概念;理解监护制度的性质。掌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制度。了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制度;理解个人合伙制度。
  第五章 法人
  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以及分类;了解关于法人本质的理论学说。掌握法人成立的条件;掌握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法人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掌握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点;掌握法人变更的概念、类型;掌握法人终止的概念、原因。
  第六章 物
  掌握物的概念、特征以及分类。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的概念、成立的要件;理解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掌握意思表示理论。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掌握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以及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掌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八章   代理
  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以及种类;掌握代理权行使的原则;掌握无权代理的概念、类型、法律效果;掌握表见代理的概念、效力、构成要件以及发生原因。
  第九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了解时效的概念、种类、作用;掌握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的概念以及二者的区别;掌握诉讼时效的种类;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的概念、法定事由、效力;掌握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的概念、原因。
  第十章 物权总论
  掌握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了解物权的种类;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了解物权的民法保护。
  第十一章  所有权
  掌握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了解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掌握善意取得制度;了解财产所有权的移转和消灭;掌握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第十二章   财产共有
  掌握共有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十三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
  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掌握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基地的使用权。
  第十四章  相邻关系
  掌握相邻关系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了解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十五章  用益物权
  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房屋典权。了解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采矿权、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六章  担保物权
  掌握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权的设定、抵押的效力;了解抵押权的实现。掌握质押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掌握留置权的概念和特点、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了解留置权关系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掌握留置权的实现。
  第十七章  债的概述
  掌握债的概念与特征;掌握债的要素;掌握债的发生原因;掌握债的分类。
  第十八章  债的履行
  掌握债的履行概念;掌握债的适当履行。掌握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十九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掌握债的保全;理解债的担保。
  第二十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掌握债的移转;理解债的消灭。
  第二十一章  不当得利之债
  掌握不当得利的法律要件;了解不当得利的类型;理解不当得利的效力。
  第二十二章  无因管理之债
  掌握无因管理的法律要件;了解无因管理类型;理解无因管理的效力。
  第二十三章  人身权概述
  掌握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了解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十四章  民事责任概述
  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掌握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二十五章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掌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责任范围;掌握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免责事由以及违约责任形态。
  第二十六章  侵权的民事责任
  了解侵权行为的含义和分类;掌握侵权行为之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掌握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了解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第二十七章  民事责任的承担
  掌握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成立条件以及法律效果;掌握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掌握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区别、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竞合;了解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二部分:商法(75分)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商法概述
  一、商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商法的概念、定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明确商法的性质与特征,包括商法作为民事特别法所具有的民事法律的共性和其商事法律的特性;商法的基本原则。
  二、商法调整的对象
  商法调整对象的概念、范围;商事法律关系、商法部门的划分;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区别;商事关系的分类;商法对商事关系的特别调整。
  三、商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商法部门的独立性;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商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商法与国际商法的关系。
  四、商法的产生和发展
  古代社会的贸易法规、近代商法的起源、形成、现代商法的发展,当代主要商法体系与商法的国际化趋势。
  五、当代中国商法体系
  我国商法体系的概念;商法体系的构成;我国商法的渊源。
  第二章  商事主体
  一、商事主体概述
  商事主体的概念、特征;商事主体的构成;商事主体划分标准;商事主体的种类;商事主体概念确立的意义
  二、商法人
  法人的含义;商法人的概念、特征;商法人的分类;商法人与其它类型人的区别;商法人的意义。
  三、商个人
  商个人的概念、特征;商个人的分类;商个人与自然人、商法人的区别。
  四、商合伙
  合伙的概念、特征;合伙的分类;合伙契约;合伙企业内部关系;合伙企业业务执行;商合伙与商法人,商自然人之区别。商合伙的意义
  五、商中间人与商辅助人
  阐明商中间人与商辅助人的概念、特征、形成过程;商中间人与商辅助人的分类;商中间人与商辅助人的权限;商中间人与商辅助人的意义。
  第三章  商事行为
  一、商事行为概述
  商事行为的概念、特征;商事行为的构成;商事行为的分类;商事行为的意义。
  二、一般商事行为
  一般商事行为的概念、特征;一般商事行为的构成;一般商事行为的意义。
  三、特殊商事行为
  特殊商事行为的概念、特征;特殊商事行为的构成;特殊商事行为的种类;特殊商事行为的意义。
  第四章 商事登记
  一、商事登记概述
  商事登记的概念及特征;商事登记制度的形成过程;商事登记的效力;商事登记的作用与意义。
  二、商事登记种类
  商事登记种类的概念;商事开业登记;商事变更登记;商事注销登记。
  三、商事登记程序    。
  商事登记主管机关;商事登记的范围;商事登记的事项;商事登记的程序。
  四、商事登记效力
  商事登记效力的概念;商事登记效力的形成;商事登记效力的范围。
  五、商事登记的监督与管理
  商事登记监督与管理的概念、意义;商事登记监督与管理的内容;对违反商事登记法规的处罚。
  第五章 商号
  一、商号概述
  商号的概念、意义;商号的形成与废除;商号的种类
  二、商号权
  商号权的概念;商号权的构成;商号权原则;商号权保护
  第六章  商事账簿
  一、商事账簿概述
  商事账簿的概念;商事账簿的种类;商事账簿的内容;商事账簿的法律意义。
  二、商事账簿编制义务
  商事账簿编制义务的概念;商事账簿编制义务主体;商事账簿编制义务内容;违反商事账簿编制义务的法律后果。
  第二编  公  司法(以2005年10月27日通过的修改后的公司法内容为准)
  第七章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与公司法
  公司的概念;公司法的概念;公司的设立;公司的名称;公司的住所;公司的章程;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公司法的一般制度
  公司人格;公司资本制度;资本三原原则;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权;公司的组织机构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职工参与公司管理;股东权保护与司法干预。
  第八章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二、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国有独资公司与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
  三、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法人人格否认理论及制度。
  第九章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二、股份与股票
  股份与股票的概念;股份的发行;股份的转让。
  第十章公司债
  一、公司债券概述
  债券与公司债券的概念及其种类;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异同;我国现行公司债券的种类。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
  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的概念;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债券的转让;公司债券的转换;公司债券的偿还。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与会计
  一、公司财务与会计概述
  公司财务会计的概念;公司财务会计功能;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二、公司税后利润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概念和内容;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公司的公积金
  和公益金;公司股利支付。
  第十二章  公司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一、公司的变更
  公司变更的概念;公司变更的原因和内容;公司变更的程序、方式,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二、公司的终止与清算
  公司终止与清算的概念;公司终止与清算的程序;公司终止与清算的法律意义与法律后果。
  第十三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概述
  外国公司的概念;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与特征;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与清算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其程序;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
  第三编   票据法
  第十四章  票据法概述
  一、票据与票据法
  票据的概念特征及作用;票据的法的概念;票据立法现状;
  二、票据法律关系
  票据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票据关系的构成 ;非票据关系、票据关系与其基础关系的关系。
  三、票据权利及其行使
  票据行为特征和构成要件;票据权利;票据的伪造与变造;票据的抗辩;票据的丧失;票据时效与利益偿还请求权;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十五章、汇  票
  一、汇票概述
  汇票的概念、特征;汇票的意义;汇票的种类。
  二、汇票规则
  票法的主要规则;汇票的签发;汇票的背书;汇票的承兑与参与承兑;汇票的保证;汇票的付款和参加付款;追索权和拒绝证书。
  第十六章   本票
  一、本票概述
  本票概念、特征;本票的意义;本票的分类;本票适用汇票之规定
  二、本票的特殊规则
  本票的签发;本票的付款;本票与汇票的比较。
  第十七章  支票
  一、支票概述
  支票的概念与特征;支票的意义;支票的分类;支票适用汇票之规定,
  二、支票的特殊规则
  支票的签发;支票的资金关系;支票的付款;支票与汇票比较。
  第四编  证券法(以2005年10月27日通过修改后的证券法内容为准)
  第十八章 证券与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概述
  证券的概念;证券的意义;证券的种类;证券的法律功能;证券市场。
  二、证券法概述
  证券法的定义和性质;证券法调整的范围;证券法的宗旨,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我国证券立法状况与证券立法的国际化趋势,证券法律责任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第十九章  证券市场主体制度
  一、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
  二、证券业协会、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监管体制
  第二十章  证券发行与上市
  一、证券发行与上市的概述
  证券发行概念;证券发行的原则;证券发行的条件、证券发行程序;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证券发行的方式;证券发行主要法律文件。
  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证券发行信息公开制度;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三、证券上市与退市
  证券上市的条件、方式和方式、证券上市的暂停和终止
  第二十一章  证券交易
  一、证券交易概述
  证券交易的概念;证券交易法律关系及特征;证券交易方式和程序;证券交易行为的限制与禁止;持续信息披露。
  二、上市公司的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意义、主体、种类;上市公司收购的原则;要约收购;协议收购;我国上市收购制度的完善
  三、证券交易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种类;证券交易纠纷的仲裁与诉讼。
  第二十二章 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一、投资基金与投资基金法
  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种类;投资基金的功能和意义;投资基金立法。
  二、投资基金运作与监管
  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投资基金的当事人及其法律关系、投资基金运作的限制。
  第五编  保险法
  第二十三章  保险法概述
  一、保险概述
  保险的概念;保险业的概念;保险的要素;保险的分类,
  二、保险法概述
  保险法的概念、特征;保险法的内容;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的意义,保险法的作用;我国保险立法。
  第二十四章  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概述
  保险合同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二、保险合同涉及的主要问题
  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客体;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章  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概述
  财产保险的概念、特征;财产保险合同。
  二、财产保险的种类
  火灾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海上保险。
  第二十六章  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概念与特点;人身保险的种类;人身保险合同。
  二、几种重要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七章 保险业
  一、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概念、组织形态;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二、保险业的监管管理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的意义、内容;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三、考试类型及比例。
  民法和商法考试题型相同,分为简述题、论述题两种,其中简述题为5―7个题,论述题为2—4个题,两类题型的分数比例各占50%左右。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内容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150分)
  五、主要参考教材
  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范健主编,《商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民商事最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