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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4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6-13 14:22:23  文章录入:kancl271093  责任编辑:kancl271093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 现将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学位类别

    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为工程硕士。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工程领域及授课地点

    我校在天津滨海新区和河西区均设有校区。

    在滨海新区泰达校区授课的招生领域有:轻工技术与工程(包括制浆造纸工程、发酵工程、皮革与化学工程、制糖工程方向)、化学工程、食品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

    在河西校区授课的招生领域有:轻工技术与工程(包装与印刷工程方向)、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

    四、招生名额

    2014年我校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所有领域总计招生名额70人。

    五、培养方式

    采取分段集中的授课方式。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半脱产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完成学业,要求在校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6个月或500学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方可进行论文开题。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企业或工程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感强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

    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年限为3至5年,一般为3年。

    六、报名程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见学位网通知),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

    全国联考科目:10月26日参加GCT考试。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2014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学校单考科目:复试一般于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进行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及考务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八、资格审查及录取

    资格审查与复试的具体安排请于12月中下旬见我处网站公告。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处申请资格审查。

    调剂录取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注意:持有专升本、高自考、网络教育、函授等成人学位的报考者须于复试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学位中心认证处(010-82379480)出具的认证报告,持有上述成人学历的报考者须于复试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证明材料。对于持有党校、军校、地方院校所颁发的学历和学位的报考者的要求同上。否则,如影响录取,考生须承担相应责任。

    我校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国家给定招生名额内按照初试、复试成绩权重5:5的比例计算总分并排序,其中无学士学位考生和初试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考生均各自单独进行排序,此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均不超过我校总录取人数的10%,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收费标准

    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学费拟定全程30000元/人,具体额度以天津市物价局相关批复文件为准。书费、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邮局汇款: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处(300222),请注明:***工程硕士培养费。

    银行汇款:户名:天津科技大学,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长青支行,帐号:02180301040000857,注明:***工程硕士培养费。

    十、联系方式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邮编:300222。

    泰达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大街29号,邮编:300457。

    咨询电话:022-60602933,传真:022-60600124。

    电子邮箱:
jiangjs@tust.edu.cn

    网  址:
http://yjs.tust.edu.cn/

    联系人:姜老师。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