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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精仪学院招收2016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津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9-24 9:37:07  文章录入:lws6536  责任编辑:lws6536

    根据天津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的相关规定,结合精仪学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16年招收推免生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精仪学院可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术型           (含硕士生、直博生)

080300

光学工程

0803Z1

光电子与光子学技术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0831Z1

医学物理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202

光学工程(专业)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二、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精仪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专业、分批次进行面试

    精仪学院复试采取分批次面试,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各专业复试时间和地点在精仪学院官网上公布,辅以电话或者短信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所有考生在网上申报时,务必将相关信息填报完整、准确,并随时关注系统反馈的信息,所有考生申请材料按照不同复试阶段的要求按序号顺序装订,申请材料可在参加复试时现场交给复试老师,所收材料,恕不退还,当考生复试合格后,我们将发给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单》,有问题可以联系精仪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22-27401298 。

    精仪学院接收推免生面试时间原则上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23号前,考生需要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上申请系统报名。

    为方便志愿申报天津大学推免生的考生参加复试,我校研究生院现已开通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121.193.130.231:8088/tuimian,该系统仅为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系统,是前期采集信息的唯一渠道。网上报名截止时间:9月17日20点。

    本阶段考生需提交申请材料如下:(均采用A4纸打印,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

    1、《天津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将在9月28日开通,已取得复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9月28日登录该系统完成最终拟录取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第二阶段:补漏。若第一阶段拟录取后,尚有可接收名额,则在9月29日进行补录。考生可以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我院相关专业进行申报, 接到我院通知后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务必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信息,否则视为放弃。

    本阶段考生需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所有推免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 )和精仪学院官网(http://jyxy.tju.edu.cn/cn/)同时进行公示。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从2014年9月起,天津大学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1次。学业奖学金设两个等级。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8万元,获奖比例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万元,获奖比例70%。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0.9万元,获奖比例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0.45万元,获奖比例60%。

    直博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24000 元以上助学金资助,还可获得10000 元的学业奖学金。

    注:精仪学院将会在校级学业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院级学业奖细则,奖学金发放标准参见精仪学院学业奖细则。

    硕士推免生:

    1、凡被录取为硕士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最高等级助学金(>=8400 元/年)资助;此外,还有机会获得每年9000 元的学业奖学金和20000 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 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 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2000 元;对来自211 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 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1000 元。(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所有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 500 元差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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