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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招收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津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9-24 14:16:42  文章录入:lws6536  责任编辑:lws6536

    为使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根据《天津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和教育学院实际情况,我学院接收2016年推免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此外,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直博生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学术型

040100

教育学

040203

应用心理学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全日制专业学位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教育学院接收推免生分2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25日前,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已开通的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报名。
    1.为方便志愿申报天津大学推免生的考生提前参加复试,我校研究生院现已开通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121.193.130.231:8088/tuimian/,该系统仅为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系统,是前期复试采集信息唯一渠道。申请人需在2015年9月25日之前登录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等待复试通知。
    注:推免名额有限,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即止。
    2.学院在系统中对已提交的申请者进行审核,由各学科负责老师分专业进行筛选,择优选拔,确定可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当系统状态显示“已初审通过”时,我院将电话通知复试安排,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3.通过初审并被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1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凡通过复试的同学可到学院领取复试成绩合格单。
    5.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将在9月28日开通,已取得复试成绩合格单的考生,须在9月28日登录该系统完成最终拟录取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15日
    1. 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申请者信息,审核通过后我院将电话通知复试安排,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3.申请人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通过复试被学院接收的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16年直接攻博生的学生:
    (一)登陆报名网址:http://121.193.130.78/bszs/front
    (二)报名时间:发布正式通知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 《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专家推荐书》2 份;
    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4.《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7.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
    请各位考生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A4 纸规格,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好,复试现场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注:报名时, “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和教育学院网站(http://soe.tju.edu.cn)进行公示。
    五、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为非定向的所有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至少获得导师资助2400元;并有机会获得12000元学业奖学金、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18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至少获得导师资助6000元;此外,还有机会获得18000元学业奖学金、30000元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注: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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