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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津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9-24 15:21:45  文章录入:lws6536  责任编辑:lws6536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复试需携带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严格按照如下顺序排列装订。
    1.《天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
    5.本科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原件)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7.《天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审批表》(原件,不装订,要求个人填写部分填写完整)
    资格审查后,现场抽签决定综合面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及外语能力测试顺序。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素质测评、实验能力等考核内容。
    复试时间:9月23日上午8:00(提前15分钟到场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地点:15教学楼4楼多功能厅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第15教学楼
    四、其它事项
    所有已经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研究生院审查。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将取消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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