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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大学报考点(1232)现场确认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津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9-28 13:59:48  文章录入:lws6536  责任编辑:lws6536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本科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往届生(含MBA、MPA、MPAcc、MEM)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天津市内考生报考天津大学必须选择“天津大学报考点”(非报考天津大学的天津市内考生,请选择天津市内其他报考点)。
    选择“天津大学报考点”(代码:1232)进行报考并已缴费成功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审验证件、采集本人图像等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确认时间、地点:
    1.主场地:2015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5天),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体育馆(六里台天津大学北门附近)
    2.分场地:2015年11月8日(1天),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楼一层综合服务大厅 注:仅限海河教育园区考生(含天大、南开应届生)
    二、确认要求及程序:
    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网上报名编号(1232×××××)
    ·学籍学历网上校验未通过者,另需提供其他特殊材料(1.学籍有问题的考生,可提供本校教务处提供的在学证明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学历有问题的考生,2001年后国民教育系列高校毕业的考生可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功能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无法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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