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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关于撤销部分学位点的公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开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5-21 11:56:57  文章录入:shihuaimei  责任编辑:shihuaimei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学位 〔2014〕1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附件)和《天津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2016)1号))等要求,我校开展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经南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投票表决,拟撤销民族学等3个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等3 个硕士二级学位授权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一5月3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电话:23500744

  邮箱:xk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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