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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接收非全日制调剂研究生的通知2018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7-14 17:51:55  文章录入:教研助理1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1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接收非全日制调剂研究生的通知2018年

教育学院招收2018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第一批)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下达的2018 年非全日制硕士招生指标及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我院现接收校内、外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
一、调剂专业

二、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并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3)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18 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三、调剂流程
1.调剂报名
(1)院内调剂:
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A. 全日制考生若未被录取,可申请调剂本院非全日制各专业,同意请选择“服从”。选择“服从”的考生,学院优先安排调剂,
B. 全日制未被录取选择“不服从”的考生,若本院还有非全日制名额,考生仍可通过此系统的调剂模块申请调剂。
注:若考生复试前想更改意愿,可于复试时向学院提交《资格审查合格单》时申请变更。
(2)校内调剂
对于跨学院(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向调入学院(部)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部)系统审核,并经一志愿学院系统审批后,方可组织复试。调剂考生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并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3)校外调剂
非全日制专业招收外单位调剂:考生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 类考生分数线和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且还需达到我校调剂专业分数线;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后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
一志愿报考非天津大学的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并将“天津大学教育学院”选为第一志愿调剂院校。
注:最终调剂意愿信息,需以提交的纸质签字的《资格审查合格单》为准
2.复试资格
调剂系统预计3 月18 日开放,教育学院第一批调剂复试报名截止时间暂定为2018 年3月23 日下午14:00。经学院初选合格的调剂考生均可参加调剂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官网通知,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是否具备复试资格请及时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查看。
3.调剂复试缴费:
非全复试缴费系统链接为: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缴费后打印《资格审核合格单》,并参加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持《资格审核合格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北洋园校区)1895 楼A305(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卫津路校区)第九教学楼104 室(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体检
(1)天津大学校医院(卫津路校区)
请调剂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复试时交至学院(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9 楼208)。体检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暂定4 周,到4 月12 日截止。
(2)二甲及以上医院
考生也可自行联系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一般情况下,需检查基本项目有:内、外科,视力,辨色力,胸片,检验谷丙转氨酶,身高、体重和血压心率等。最终需将体检报告交回学院。
四、调剂复试方案
1.复试安排
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本科成绩单、《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考核形式均为面试,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面试,考核方式以面试形式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3.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 分、专业知识面试65 分),综合素质考核120 分(实验/实践能力测试面试30 分、综合面试90 分)。复试成绩低于120 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4.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调剂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其他
1.其它未明确事宜按天津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2.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有问题请拨打022-27401809 进行咨询。
3.请随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tju.edu.cn)和教育学院网站(http://soe.t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