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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
作者:上善若水…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7-16 14:12:40  文章录入:上善若水29  责任编辑:上善若水29

天津大学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

【硕士复试第5季】2018年天津大学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发挥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优势,天津大学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自2013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生在学期间,实行双导师制,课程学习阶段在天津大学完成,毕业论文阶段在第一导师所在单位(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完成。2018年联合培养继续招生,拟在081500水利工程专业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研究方向、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0707Z1海洋技术、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5名,现将招生复试方案发布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2018年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的以上相关专业且分数达到上述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2日(中午12:00前)
3、报名方式:发送报名邮件至rsc6950@vip.126.com,主题请注明“报名-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准考证号”,邮件中应包含个人简历及初试信息。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将在3月22日下午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发送复试通知,请收到复试通知考生于3月22日17:00前进行邮件确认,主题请注明“复试确认-姓名-报考专业-准考证号”。
4、说明:复试人选筛选一般按照初试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并按报名情况确定复试人选。其中,海洋技术专业优先择优调剂物理或数学专业的考生。
二、复试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参照《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复试考生须按照该办法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完成除综合面试外的其他流程(资格审查、体检、缴费等),专业能力考核将在面试中完成。
1、面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下午2:00
2、面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综合实验楼三楼会议室
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复试。
三、联系方式:
天津大学研招办: 022-27404743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人事处: 022-27536950
欢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