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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说明
作者:上善若水…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7-16 14:38:49  文章录入:上善若水29  责任编辑:上善若水29

    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说明
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说明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1  作者:上善若水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18-3-21 18:22:54

201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说明

一、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及复试名单

1、依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达的 201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省名额,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

复试名单如下:

姓名

报考学院

考生编号

初试总分

定向委培单位

所在省市

民族

李敏

教育科学学院

100658015318328

318

云南

纳西族

蒋雯丽

教育科学学院

100658014712219

303

云南

白族

盘海初

音乐与影视学院

100658005612010

327

广西

瑶族

赵鹏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100658004712430

283

甘肃

藏族

王玲

教师教育学院

100658012918305

316

四川省

羌族

申丽凤

教育科学学院

100658014512206

285

贵州省

仡佬族

马曦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100658004712604

295

新疆

回族

马添丽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100658004712605

315

新疆

回族

谢婧

教师教育学院

100658012718621

306

新疆

俄罗斯族

黄国明

政治与行政学院

100658001412007

314

广西

壮族

申栢瑀

法学院

100658008971104

300

内蒙古

蒙古族

高曙辉

外国语学院

100658004309212

311

内蒙古

蒙古族

云霁岚

教育科学学院

100658014409124

302

内蒙古

蒙古族

王欣媛

管理学院

100658005309113

320

内蒙古

蒙古族

王志强

体育科学学院

100658016015420

293

内蒙古

蒙古族

王雨

教育科学学院

100658014512502

303

甘肃

回族

解夏朝

教育科学学院

100658015206909

260

青海

藏族

唐清波

教育科学学院

100658015002519

306

广西

壮族

李雨菲

新闻传播学院

100658008202011

290

内蒙古

蒙古族

聂翔

美术与设计学院

100658017203223

318

新疆

回族

杜薇娜

教师教育学院

100658012905405

289

云南

白族

文杰

政治与行政学院

100658001400701

300

贵州

彝族

石楠

文学院

100658000209407

309

内蒙古

蒙古族

方志中

管理学院

100658004901505

334

四川

苗族

熊集美

政治与行政学院

100658001100618

341

贵州

苗族

杨臻仪

管理学院

100658005301520

287

贵州

壮族

梁家华

教师教育学院

100658013706225

287

广西

壮族

罗雨娇

教育科学学院

100658015318319

306

贵州

白族

二、我校2018年“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调剂。

三、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地点请于3月23日以后到各学院网站或研招网查询,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复试费缴费凭证   (5)学籍学历核查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注意事项:

  1、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协议签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都必须是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见附件1;非在职考生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见附件2。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3、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4、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单位工作。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5、升学。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