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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法学考研资料
作者:上善若水…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9 17:33:17  文章录入:上善若水29  责任编辑:上善若水29

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法考研的专业课的内容及范围614法学综合1:新增刑法部分内容;法理和民法学部分的内容增加了;814法学综合2:新增了中国法制史部分内容,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基本都变了;具体的小编列在下面,方便同学们比对。

2018年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法学考研专业科目内容及范围:
一、614法学综合1 : 1、法理学:法的特征、法的本质、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要素、法的效力、法律意识、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法律体系、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的历史类型、法系、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现代化、法治、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道德。2、民法学:仅考《民法总则》内容。
二、814法学综合2 : 3、国际经济法:(1)国际经济法总论,包括:国际经济法的涵义、范围及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国际贸易法,包括: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支付的法律制度、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及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3)国际经济法其他分支学科,包括: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4、经济法:(1)经济法一般理论: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规范、经济法的运行;(2)市场秩序规制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宏观经济调控法:计划与投资法、财政法、金融法、价格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说明:备考各科目,须在指定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关注相关立法动态,以新颁或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为准)

2019年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法学考研专业科目内容及范围:
一、614法学综合1 :
1、法理学: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体系、法的要素、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的历史类型、法律演进、法律现代化、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的价值的概念和体系、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人权、现代法治的理念、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法治与经济、法治与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民法学
民法总论,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点,民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民法的法律渊源和适用范围;民法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私法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环保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和民事法律事实;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团体;民事权利,包括民事权利的类型与保护;民事行为,包括民事行为的分类、成立、意思表示,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欠缺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代理, 包括代理权、无权代理和代理关系的消灭;时效制度,包括诉讼时效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物权法,包括物权的分类、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变动,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动产物权的变动,非基于法律行为物权的变动, 不动产登记制度;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与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债权法,债法总论,债的发生、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转移和消灭;合同法总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民法的考试范围仅限于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与合同法总论)
3、刑法学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创制和完善、刑法的根据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客体概述、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概述、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犯罪主体概述、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单位犯罪、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认识错误、 正当行为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犯罪既遂形态、 犯罪预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中止形态、 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 、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刑罚的概念、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刑罚裁量概述、刑罚裁量原则、刑罚裁量情节、 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减刑、假释、刑罚消灭概述、时效、赦免。

二、814 法学综合2:1、中国法制史: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之间的关系、周代的分封制;礼与刑的关系、帝制法制演变的规律、秦代法制的开创性作用、春秋决狱、《唐律疏议》、宋代的民事活动、明代中央集权的加强、《大清律例》、清代则例、中华法系、皇帝制度的建立与变迁、皇帝与立法、皇帝与司法、选官制度、监察制度、帝制法制的功能、如何实现从“治吏” 到“吏治”的转变、法律儒家化、中国古代刑法发达的原因、教化和威慑的关系 、中国古代的立法机构、法律形式及法律解释、中国古代重要的诉讼制度、中国古代的法学教育、中国古代的婚姻、继承法律制度、家法族规、乡规民约的对于社会治理的作用、近代中国法制转型的动因、晚清预备立宪、礼法之争、“有宪法无宪政”的历史反思、刑事法基本原则的变革、近代中国的私法变迁的特点、近代中国的律师与陪审制度。2、经济法学: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经济性的内涵、表现;经济法规制性的内涵、表现;经济法经济性与规制性的内在联系;经济法的现代性的表现;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的主要渊源、辅助渊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与联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与联系;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性、功能及具体内容;有效调制原则的内涵;社会利益本位原则的内涵;经济安全原则的内涵;经济法主体的类型;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经济法主体的责任类型;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 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垄断协议的特征;横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纵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特征;经营者集中的类型;经营者集中的实体条件;行政垄断的概念、主体及行为方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混淆行为的界定、分类及法律责任;商业贿赂的界定、法律责任;折扣与商业贿赂的关系;佣金与商业贿赂的关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认定及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及法律责任;不当有奖销售的认定及法律责任;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保护法的原则;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经营者义务的内容;惩罚性赔偿的内容。3.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总论,包括:国际经济法的含义、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货物贸易法,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惯例、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对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管制。国际服务贸易法,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规范提要,国际技术贸易法,包括: 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法,包括: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国家的涉外投资立法、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立法、区域性国际投资法制、世界性国际投资法制、《华盛顿公约》与ICSID 体制、《汉城公约》与MIGA 体制。国际货币金融法,包括: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国际信贷协议、国际融资担保制度、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国际税法,包括: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征税权冲突的协调、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经济组织法,包括: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

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法学考研专业科目内容及范围不同之处,具体的小编已经都列出来了,其中画横线的是同学们特别注意的地方。小编推荐天津考研网主编的《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法学考研真题宝典》, 可以在掌握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接触真题,这样可以熟悉考题及考试出题人的出题思路,从而有效且搞笑的进行复习。

关于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法学考研资料,小编就说到这里了。人上若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考研日子一天天的减少,同学们要不急不躁,在一张白纸上绘出璀璨蓝图,拿下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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