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公示
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公示为大家整理发布。天津工业大学1V1考研复试指导、调剂指导请联系倩倩学姐QQ:2852358027 研哥微信:xdfxk2014 天津考研网QQ:394999530 根据教育部和市考试院有关招生、复试、录取等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2019年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副教授及以上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机械工程(080200、085201)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工业设计工程(085237)的考生,所有初试单科成绩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总分达到274分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应达到教育部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成绩要求;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全国统考、法硕联考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40分。 符合本办法中“调剂”规定的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无需参加复试。 (二)复试办法公开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要求保持一致。 (三)复试名单公开 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及总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情况进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 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信息: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 4、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由于贷款问题毕业证被毕业学校扣押的考生,须持毕业学校教务部门证明信参加复试); 5、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进行; 8、“大学生士兵计划”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进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 9、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五)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第一批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 工业设计工程(085237):3月24日下午13:30; 机械工程(080200、085201):3月24日下午14:00; 资格审查地点:机械工程学院4E410; 复试笔试时间: 工业设计工程(085237):3月24日下午14:00-17:00; 机械工程(080200、085201):3月24日下午15:00-16:00; (笔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当天资格审查现场通知为准); 复试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复试面试:3月25日8:00开始,具体安排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若需进行第二批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六)复试的方式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1、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笔试)占40分(卷面100分,折合成40分满分)、面试占60分(外国语口语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25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25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记为合格与不合格,不量化计分)。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主要方式 (1)笔试 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试卷参考《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中公布的复试科目提前命题并制卷。专业课测试的命题、保密、组考等相关事项与初试中自命题科目要求相同,考务工作由本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2)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面试时复试小组直接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累计不少于20分钟。不同复试小组应统一标准,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3、复试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 (七)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每个小组不少于5名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评价,以及复试成绩,笔试答卷等有关材料,由学院进行妥善保存。 (八)复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费时间:2019年3月22日—4月15日 缴纳复试费:90元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注意: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打印,资格审查时交学院。 (九)体检 体检在入学后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调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分数要求,即全国统考、法硕联考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4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7、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来自外单位申请调剂的考生,也包括未被我院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第一批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19年3月20日0:00——17:00 若需进行第二次调剂,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8、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9、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学院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3月20日-4月15日,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依据我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校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四、录取 1、全日制、非全日制之间不能互调计划,全日制、非全日制内部计划可以由学术型向专业硕士单向调整,不可反向调整。 2、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 3、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9、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11、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机械工程学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五、监督 学校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2-83955181 天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网站地址:http://yjsb.tjpu.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115 机械工程学院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064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jd.tjpu.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F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