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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公示
作者:上善若水…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3-27 18:01:55  文章录入:教研助理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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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根据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遵照《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文学院制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 学院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各学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组长由学科带头人(学科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
二、招生计划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7
文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10(含推免1人)
文学院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2
文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10
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当代文学方向) 5
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现代文学方向) 5
文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12(含推免2人)

三 、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
1.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所调剂的目标专业完全一致,即六位学科代码完全一致。
4.本科专业为中文专业。
5.调剂考生筛选综合考虑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考生外国语水平、个人所获各类奖励等因素。
四、 复试考试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核对照片、证件号码);(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复试费缴费凭证(网上缴费后打印);(5)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6)准考证。
此外: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
(2)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由外国语能力考核、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每一部分均为百分制)
(2)考生复试成绩=(外国语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3
(3)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核:
4月3日上午8:30,主校区兴文楼C109(文学院学术报告厅)
(2)外国语考核:
4月3日上午10:00,主校区兴文楼C109(文学院学术报告厅)
(3)专业笔试、面试:
4月3日12:30—14:00专业笔试;14:00专业面试
具体地点安排如下:
文艺学:兴文楼B121教室
汉语言文字学:兴文楼B123教室
中国古典文献学:兴文楼B101教室
中国古代文学:兴文楼B103教室
中国现当代文学(现代文学方向):兴文楼B126教室
中国现当代文学(当代文学方向):兴文楼B107教室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兴文楼B125教室  
备考候场室:兴文楼B105教室
五、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专项计划考生除外)。各专业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提供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