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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含非全日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3-22 16:22:50  文章录入:billlee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含非全日制)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查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规模
 
 
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资格审查和作品集提交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
台(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本科成绩单;
3、身份证;
4、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仅非全日制考生提供)
6、PDF版作品集(081300建筑学技术方向无需提供此项)
7、报考志愿方向排序(仅085100建筑学专硕提供此项,085100建筑学有设计、技术、历史三个方向。该专业考生需根据个人意愿(无需考虑招生名额)对三个方向进行排序,如第1、2、3志愿方向分别为设计、技术、历史,则在邮件标题和文件夹标题中标注1设计2技术3历史。此项很重要,请建筑学专硕考生务必按下表的命名规则命名。
提交截止日期:复试开始前2天
邮箱:详见下面的复试时间表
材料具体要求和命名规则: 
  备注:081300建筑学学硕请在报考专业后面注明报考方向,即设计、技术、历史,085100建筑学专硕请在报考专业后面注明“(专)”,并在文件名最后备注志愿方向排序,以作品为例具体示例如下:
建筑学学硕:01-建筑学(设计)-张三-作品集;
建筑学专硕:23-建筑学(专)-李四-作品集-1技术2设计3历史
非建筑学专业:08-城市规划-王五-作品集
提醒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命名。邮件一经发送,不得修改。未在截止时间前发送以上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笔试部分以面试形式进行,设立题库,考生随机抽取一道作答。对于设计类考生,面试时需展示作品集或提前收取作品集,面试专家届时会围绕作品集提问。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备注:
1、面试时长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总分为200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具体分组名单、远程复试安排等信息将在学院网站或通过考生邮箱另行通知。
(五)复试方式和纪律
我院复试采用远程复试的形式,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远程复试硬件要求、注意事项、复试纪律请查看《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没有条件进行远程复试或有其他困难的考生,请提前与学院联系,学院协助寻求当地考试院解决。

四、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先确定录取资格,再根据研究方向确定录取方向,如出现录取不足的情况,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初试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二)研究生调剂办法
参见《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的要求。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五、其他说明
1、依照《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
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2、强化对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学院将在我院网站上积极将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充分、规范地进行公开,公示内容至少含考生编号、报考(录取)专业和总分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tj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或招生信息栏目。
3、未尽事宜,以天津大学相关文件为准。
4、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 022-27402393,联系人:李老师。
重要提示:请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