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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办法(学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3-25 13:30:17  文章录入:billlee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


南开大学法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办法(学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及听力等。
三、复试交费
考生通过学信网的网络复试系统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学信网的网络复试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可以请学生去毕业院校教务处补或从档案中复印)。
4.202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1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下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学历校验的往届毕业生(名单在复试前公布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生(往届毕业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由于报名前考生已经提交过扫描版,无需再重复提交。
五、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且复试合格并被确定录取,原则上不能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2、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
六、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 + 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在招生院(所)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计划余额优先在院内调整;招生院(所)内没有合格生源的,学校收回重新分配。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同学;如果这两名同学初试成绩相同,在招生院(所)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则两名同学均不予录取。
七、复试安排
专业  复试时间  备注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3月30日
法律史  4月1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基础上降10分。
以上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日期之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申请方式见南开大学研招网《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申请方式说明》。
九、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和考生是否拟录取,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十、档案与派遣
学生被拟录取后,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学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但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具体请参看《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
学金管理办法》《南开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以上文件请到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奖助体系栏目查询,网址:http://yzb.nankai.edu.cn)。除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部计划、国防生等特殊类别外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可以派遣,与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无关。对于全体被拟录取的学生都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南开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三、复试监督信息
举报电子信箱:nkuyzb@foxmail.com
  电话号码:022-23502121、022-23505940  研招办 地址: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05、南开大学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3
十四、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招网及法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