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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考研网络远程复试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3-29 17:34:35  文章录入:billlee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


天津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考研网络远程复试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精神和天津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我校已向社会公布《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考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现向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发布如下须知:
一、网上远程面试平台
我校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复试主平台,以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
二、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必要准备
(一)复试场地
考生须在独立应试空间完成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环境静整洁、光线适当。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
复试场地内应具备良好的网络环境,建议考生使用有线网络或4G无线网络参加复试。复试场地配有电源插座,考试用电子设备与电源无连接障碍。
考生参加网络面试场所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不可以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面试。禁止考生在考研培训机构的场地内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二)面试设备
1. 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配合变换机位位置。
2.使用笔记本电脑面试,笔记本电脑要配有摄像头、音箱和麦克风。
3. 建议考生使用独立麦克风,但不允许使用有线、无线或者无线蓝牙耳机。
(三)软硬件要求
本次复试拟采用双机位,为保证效果稳定,要求考生使用具备摄像和语音功能的电脑设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均可)作为主机位,手机作为二机位登录系统。
考生需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和一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Windows7以上版本,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使用浏览器登录远程面试系统。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考生手机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考生手机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各类耳机。
建议考生将电脑和手机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务必提前检查网络是否畅通,提前将无关电脑/手机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复试过程中,所用设备不允许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尤其是手机),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四)设备摆放要求
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必须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考生须按照要求调整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复试过程中,头肩部及双手应始终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确保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智能手机作为二机位登录学信网App,同时将手机通讯功能关闭。如果必须使用4G/5G网络,务必关闭电话功能、将QQ、微信等软件设置为免打扰功能,避免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手机干扰。二机位需固定在侧后方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主设备电脑全屏幕,需保证面试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五)其他必要准备
1. 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2. 必要的考试用文具。
(六)对复试场地和面试设备禁止性规定
1. 考试允许使用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2. 面试中使用的设备显示任何与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则按违纪处理。
3. 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三、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一)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需登录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栏目(网址:http://yjsy.tjnu.edu.cn/zsxx.htm)查看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支付复试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考生无法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照片;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照片;
(4)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初试准考证照片。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
(7)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以及专家就考生学术条件、道德素养等方面撰写的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2. 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网络远程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复试平台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照片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照片。
(2)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照片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照片。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照片。
3.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4. 特别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凡规定时间前未提交材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线上报到、抽签分组
复试考生应当按照复试学院(部)联网调试安排提前配置网络复试环境,并于指定时间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室进行线上报到(时间、会议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线上报到时,考生应按照学院(部)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线上抽签,确定网络复试分组和复试顺序。
三、复试的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部)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学院(部)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22-2376027 ),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一)侯考
考生应当在复试开始前20分钟进入侯考状态,(如学院(部)安排候考视频会议室,会议号另行通知),认真阅读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二)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部)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部)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三)考生在线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学院(部)复试小组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五)面试(外语口试、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四、复试纪律
(一)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四)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五)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六)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八)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
五、复试过程应急预案
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研招网复试平台卡顿现象,严重影响复试正常进行,先请考生退出后再立即登录。同时,请考场记录人员立即记录该考生已经进入复试的时长和已完成及未完成的考试题目,待正常复试后可以适当延长该考生的复试时间,保证该考生走完考试的全部流程。
反复登录仍无法正常进行复试的(3分钟为限),为了不影响后续考生正常复试,先安排下一位考生进行复试。请考生不要紧张,将手机恢复通讯功能并主动联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经考生同意可以于复试当天稍后时间再次安排考试,已完成的时间不再计入新的考试,已完成的考试内容也不再重复进行,已公布但未完成的考题不再使用。
如因电源中断等原因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与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复试前,考生应了解并熟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与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的法律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