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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考研调剂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3-30 18:02:06  文章录入:billlee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


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考研调剂办法

根据《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材料学院2021年招生情况,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并向广大考生公布。
一、调剂专业需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人数 学习方式 备注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01不区分研究方向) 7 全日制 优先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为材料加工相关的考生
080502 材料学(02金属材料) 4 全日制 优先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为金属材料相关的考生
080502 材料学(04能源与环境材料) 1 全日制 优先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为无机材料相关的考生
085600 材料与化工(06能源与环境材料) 1 全日制 优先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为无机材料相关的考生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各科分数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初试总分最低分数要求 单项科目最低分数要求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01不区分研究方向) 320 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75分业务课二80分
080502 材料学(02金属材料) 320 
080502 材料学(04能源与环境材料) 320 
085600 材料与化工(06能源与环境材料) 320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三、申请办法
所有满足调剂需求的考生,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选报天津大学志愿(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调剂系统考生情况和我院调剂原则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并计划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回复复试通知。
所有获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 (已参加我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无需重复缴费),复试费标准为 90 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并在复试前发送本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a、《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b、《本科成绩单》; c、身份证; d、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提供自考准考证, 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至材料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请将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整理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格式为“调剂资格审查-专业名称(方向)-姓名”,例如:调剂资格审查-材料学(能源与环境材料)-张三,最后以文件名称作为邮件标题发送以上材料到相应邮箱,具体接收邮件地址如下:
复试小组 调剂专业名称(方向) 接收资料邮箱
加工 材料加工工程(不区分方向) ymhuang26@tju.edu.cn
金属 材料学(金属材料方向) shanzhu@tju.edu.cn
新能源+NIMS 材料学(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 lequan.liu@tju.edu.cn
新能源+NIMS 材料与化工(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 lequan.liu@tju.edu.cn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采用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参照《材料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网址:http://mse.tju.edu.cn/info/1133/2689.htm
复试全部内容均采用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各考核小组可不分组,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模块化分组开展复试工作,每个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方向各复试工作小组的考核,复试过程需要听从各组复试秘书安排。
五、考生准备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请考生提前下载并安装调试腾讯会议软件平台,提前熟悉并能熟练使用软件平台。
远程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
具体复试安排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请保持预留联络方式畅通,若出现无法联系的情况后果自负。
六、其他事宜
1、考生复试调剂复试后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方能录取。
2、咨询及申诉渠道: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27404743、27406405
材料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022-8535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