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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4-1 16:11:58  文章录入:billlee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1

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办法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二、分数线及加分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普通计划一志愿分数线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311分。
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加分政策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日期之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相关名单或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请于3月30日12时前发送至研究生招生邮箱:yjszs@tjcm.edu.cn。
三、复试
1.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2.考生需按要求提交复试所需材料,具体通知见我校官网http://www.tjcm.edu.cn/info/1033/26479.htm
3.复试前,我校在官网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4.复试形式:采用线上远程复试。
5.复试时间:
①提交视频时间:2022年4月1-5日
②笔试、面试科目:2022年4月9-12日
具体复试日程安排考前在我校官网公布。
6.复试平台:笔试、面试科目选用学信网远程考试系统;视频录制选用“云易考”线上平台。腾讯会议、钉钉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平台。面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022-24160613。
7.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通过天津音乐学院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网址:http://zfpt.tjcm.edu.cn
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后,点击“其他费用”;选择缴费项目,点击下一步;确认收费项目,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方式,支付。
8.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详见《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研究方向复试具体内容、考核方式及复试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学科或专业报考的考生(非音乐类报考音乐类、非舞蹈类报考舞蹈类、非戏剧类报考戏剧类),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名单及具体科目见附件。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单独集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调剂
1.我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由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
2.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将在学校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4.我校发放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接收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取消复试通知。
5.调剂基本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初试科目具体参照《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⑤报考外校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当具有与申请调剂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背景;第一志愿报考的招生单位为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或艺术类学院的优先考虑。
五、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我校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禁止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六、录取
1.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2.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学术型各方向:
音乐教育心理学、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0.4+复试总成绩x0.6
其他方向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0.6+复试总成绩x0.4
★专业型各方向:
作曲、电子作曲方向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0.6+复试总成绩x0.4
视唱练耳方向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0.5+复试总成绩x0.5
其他方向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0.4+复试总成绩x0.6
3.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分专业排序,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形下,以该方向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仍相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择优录取。
4.公示
复试工作完成后,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5.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①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②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达到同等学力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③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⑤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屏、不得截屏、不得投屏、不得锁屏,复试画面中不得出现考生以外的任何人,否则复试成绩作废,不予录取。
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⑦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⑧在复试过程中,提交虚假视频的考生,不予录取。
6.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八、附则
本办法由我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招生单位招生咨询电话:022-24160613
监督投诉电话/邮箱:022-24310376 yb@tjcm.edu.cn
招生单位网址:https://www.tjcm.edu.cn/index.htm
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www.tjcm.edu.cn/zsxx/yjs.htm
招生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tjcm1958
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考试方式、加试科目、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拟采用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
笔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90-180分钟)完成答题并在线提交答卷。
面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需要播放音、视频的科目,使用腾讯会议平台。
操作手册另行公布。
二、视频录制统一采用“云易考”在线平台,双机位在线录制视频并提交。
需要提交视频的方向有: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现代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戏剧影视表演(学术型和专业型)、中国舞蹈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各方向具体技术要求及操作手册另行公布。
三、以下考生需要加试:
考生编号:100722056900518:加试科目:基础乐理、复调分析。
考生编号:100722053500221;100722060800524:100722060500524:加试科目: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 考试方式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以百分制计算)
音乐美学 1.论文写作
2.音乐学基础(从非本专业方向内容中任选其二:中国音乐史、
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3.面试:①乐器演奏(所演奏乐器应与报考方向相符)
②风格听辨
③论文宣讲
4.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2项为笔试
第3.4项为面试 论文写作(35%)+音乐学基础(35%)
+面试(27%)+外语听力及口语(3%)
音乐批评学   
艺术管理 1.论文写作
2.艺术项目案例分析 第1.2项为笔试
第3.4项为面试 论文写作(35%)+艺术项目案例分
析(35%)+面试(27%)+外语听力
 3.面试(含艺术才艺展示、热点文化现象评述、论文宣讲等)
4.外语听力及口语  及口语(3%)
作品分析 1.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2.面试(含乐器演奏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项为笔试
第2.3项为面试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50%)+
面试(47%)+外语听力及口语(3%)
和声   
配器   
复调   


学 中国古代音乐史 1.论文写作
2.音乐学基础(从非本专业方向内容中任选其二:中国音乐史、
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3.面试:①乐器演奏(所演奏乐器应与报考方向相符)
②风格听辨
③论文宣讲
④中国传统音乐方向加试演唱民歌、曲艺或戏曲
4.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2项为笔试
第3.4项为面试 论文写作(35%)+音乐学基础(35%)
+面试(27%)+外语听力及口语(3%)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中国当代音乐史   
 西方音乐史   
 乐律学   
 中国传统音乐   
 民族音乐学   
 音乐考古学   
音乐翻译 1.论文写作
2.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3.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4.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2项为笔试
第3.4项为面试 论文写作(35%)+音乐学基础(35%)
+面试(20%)+外语听力及口语
(10%)
音乐教育心理学 1.论文写作
2.音乐教育心理学基础理论
3.面试:提交答辩论文一篇,简述并答辩
4.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2项为笔试
第3.4项为面试 论文写作(35%)+音乐教育心理学
基础理论(35%)+面试(27%)+
外语听力及口语(3%)
中国舞蹈史 1.论文写作
2.西方舞蹈史、中国民间舞蹈 第1.2项为笔试
第3项中“剧目表演及基本功展示”为 论文写作(35%)+西方舞蹈史、中
国民间舞蹈(35%)+面试(27%)+
 3.面试(剧目表演与基本功展示、论文解读与答辩。剧目表演
与基本功展示内容:3-6分钟的剧目:1-2分钟的基本功展
示:提交代表性论文一篇)
4.外语听力及口语 提交视频
第3项中“论文解读与答辩”和第4项
为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3%)
戏剧影视表演
(学术型) 1.专业主科:
①编讲故事(现场抽题);
②现场朗诵:中外戏剧独白或对白一篇,中外文学作品一篇
2.面试
3.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②项为提交视频
第1①.2.3项为面试 专业主科、面试(97%)+外语听力
及口语(3%)
作曲
电子作曲 1.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2.面试
①介绍个人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
②简要分析2首经典作品:
③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3.外语听力及口语
(注:复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原创的相当于单乐章交响诗或序
曲规模的管弦乐作品1件。) 第1项为笔试
第2.3项为面试 中国音乐史(35%)+西方音乐史
(35%)+面试(28%)+外语听力及
口语(2%)
视唱练耳 1.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2.专业主科(视唱部分:单声部弹唱、二声部弹唱、三声部弹
唱各一条)
3.面试
①自选一首艺术歌曲或单声部弹唱:
②四声部立体节奏新谱读谱。
4.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项为笔试
第2.3.4项为面试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35%)+
专业主科(35%)+面试(28%)+
外语听力及口语(2%)
声乐演唱 美声方向:
1.专业主科
①中国作品二首(其中一首是中国二十世纪20-50年代的艺
术歌曲)
②外国作品四首(三种语言原文演唱,包括古典时期和浪漫
时期)。其中:演唱艺术歌曲二首,演唱咏叹调二首(包括清
唱剧咏叹调、音乐会咏叹调、歌剧咏叹调)。
③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2.面试:①视谱演唱:②外语朗读
3.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项为提交视频
第2.3项为面试 专业主科、面试(98%)+外语听力
及口语(2%)
 民族声乐方向:
1.专业主科
①演唱中国作品六首:
a古琴曲或中国古典诗词歌曲一首
b中国二十世纪三十、四十年代的艺术歌曲一首
c中国民族歌剧选段一首
d中国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一首
e中国戏曲、曲艺风格的歌曲一首
f中国当代作曲家谱写的创作歌曲一首
②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2.面试:①视谱演唱:②台词表演(朗诵)
3.外语听力及口语  
中国乐器演奏 1.专业主科:中型以上不同风格的乐曲五首。
考试前按顺序号填报5首乐曲的曲名;第1、2首为大型乐 第1项为提交视频
第2.3项为面试 专业主科、面试(98%)+外语听力
及口语(2%)
 曲,考试现场抽取一首演奏;第3、4、5首为传统、民族民间、
创作乐曲,考试现场抽取二首演奏;演奏总时长不超过15分
钟,每首乐曲时长根据现场情况由主考叫停。
一律要求无伴奏演奏。
2.面试:①五线谱视奏:②演唱一首民歌、曲艺或戏曲
3.外语听力及口语  
管弦乐器演奏 1.专业主科
2.面试(含视奏)
3.外语听力及口语
附:各专业方向主科考试内容
(1)小提琴演奏
①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快慢二个乐
章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②奏鸣曲一首(全乐章):从以下作曲家选择(贝多芬、
勃拉姆斯):
③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曲目或全部曲目。除
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2)中提琴演奏
①巴赫六首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同一组曲中的两个乐章;
②浪漫主义时期或近现代中提琴奏鸣曲一首(全乐章):
③中提琴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曲目或全部曲目。除
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第1项为提交视频
第2.3项为面试 专业主科、面试(98%)+外语听力
及口语(2%)
 (3)大提琴演奏
①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No.3、No.4、No.5、No.6任
选一首(全乐章);
②奏鸣曲一首(全乐章)选自以下7首作品:贝多芬五
首奏鸣曲,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
③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曲目或全部曲目。除
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4)低音提琴演奏
①巴赫无伴奏组曲任选两首舞曲;
②奏鸣曲一首(全乐章):
③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曲目或全部曲目。除
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5)管乐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小号、长号)
①古典时期奏鸣曲(全乐章)或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②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③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④管乐所有专业必须演奏三首乐曲。其中一首必须完整
演奏,其它两首由主考老师现场指定演奏某个乐章或主要乐
段。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6)打击乐演奏
①小鼓:德莱克留斯《12首小鼓练习曲》任选一首;
②定音鼓: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一首;  
 ③马林巴:1.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第三、第五组曲》的
前奏曲,任选其中一首;l1.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热
萨罗《主题变奏曲》、安倍圭子《儿歌变奏曲》、田中利光
《两个乐章》,任选其中一首。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键盘乐器演奏 1.专业主科
2.面试(含视奏)
3.外语听力及口语
附:各专业方向主科考试内容
(1)钢琴
①两首不同作曲家的练习曲:
②自选下列作曲家奏鸣曲快板乐章(克列门蒂、海顿、
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③一首前奏曲与赋格(选自《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
④两首不同作曲家的乐曲。
(2)手风琴(按顺序演奏)
①一首前奏曲与赋格(选自《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
②斯卡拉蒂奏鸣曲一首:
③中、大型单乐章乐曲一首:
④套曲一首(至少含两个乐章)。
(3)电子管风琴(按顺序演奏)
①即兴曲一首:
②复调乐曲一首:
③自编曲一首:
④自选曲一首。 第1项为提交视频
第2.3项为面试 专业主科、面试(98%)+外语听力
及口语(2%)
现代音乐表演 现代演唱
1.专业主科:演唱五首不同语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其中包括
自主弹唱,改编各一首(弹唱不限乐器种类,现场提供钢琴,
其余乐器考生自备。)
2.面试(含问答:演唱一首民歌、曲艺或戏曲,视唱。)
3.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项为提交视频
第2.3项为面试 专业主科、面试(98%)+外语听力
及口语(2%)
 现代演奏
1.专业主科:演奏中、高级练习曲一首;不同时期、不同风格
的中、大型作品三首。
2.面试(含问答:演唱一首民歌,视奏。)
3.外语听力及口语
附:部分专业考试要求
(1)古典吉他专业方向需演奏规定曲目:
a.规定曲目1:BWV996-Prelude,Presto 或 BWV997-Gigue &
Double
b.规定曲目2:Rossiniana No.1-Maestoso&Moderato 或
Rossiniana No.2-Allegretto &Più mosso
c.规定曲目3:Sonata No.1"Fandangos y Boleros"(L.Brouwer)
-第三乐章
d.自选维拉罗伯斯练习曲2、3、7、12中任一首。
(2)电吉他专业方向演奏曲目应包含体现速度的练习曲或乐曲
一首。
(3)爵士鼓专业方向演奏曲目应包含旋律乐器演奏的作品一首。
(注:以上一律要求背谱演奏,需加伴奏[钢琴或录音伴奏,  
 钢琴伴奏自理],总演奏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音乐教育 1.专业主科
2.①综合技能展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声乐演唱、合唱指
挥(在非所报考专业主科方向中自选其他技能一项,表演一
首)。
②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任选一项
3.外语听力及口语
附:各专业方向主科考试内容
(1)声乐演唱教学
中外歌曲三首(背谱演唱;自带伴奏)、新谱视唱(抽
签)。
(2)钢琴演奏教学
练习曲、复调、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无需反复)各
一首(背谱演奏),新谱视奏(抽签)。
(3)合唱指挥
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背谱指挥;八人以下合唱队或两
架钢琴;提供总谱十份);混声四部合唱总谱弹奏一首(抽
签)、视唱练耳。
(4)柯达伊教学法
视唱、多声部弹唱、和声听辨、教学法展示(15分钟)。 第2②项为笔试
第1项中“新谱视唱、新谱视奏、混声
四部合唱总谱弹奏、视唱练耳”和第3
项为面试
第1项中其他和第2①项为提交视频 专业主科、综合技能展示(90%)+
音乐教育学或音乐教育心理学
(8%)+外语听力及口语(2%)
戏剧影视表演
(专业型) 1.专业主科:
①编讲故事(现场抽题):
②即兴小品(现场抽题):
③现场朗诵:中国戏剧独白、外国戏剧独白各一篇。
2.面试
3.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1项中②③为提交视频
第1①.2.3为面试 专业主科、面试(98%)+外语听力
及口语(2%)
舞蹈编导 1.专业主科:舞蹈编导(自编剧目表演、音乐即兴、命题编舞、
面试)
2.舞蹈音乐分析
3.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2项为笔试
第1项中“自编剧目表演、命题编舞”
为提交视频
第1项中“音乐即兴、面试”和第3项
为面试 专业主科(70%)+舞蹈音乐分析
(28%)+外语听力及口语(2%)
舞蹈表演 1.专业主科:舞蹈表演(剧目表演、含技术技巧的风格性组合、
面试)
2.舞蹈基础知识
3.外语听力及口语 第2项为笔试
第1项中“剧目表演、含技术技巧的风
格性组合”为提交视频
第1项中“面试”和第3项为面试 专业主科(70%)+舞蹈基础知识
(28%)+外语听力及口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