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OF LAW)
法学院(原国际经济法系)成立于1984年。法学专业(原国际经济法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外经贸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之一。2002年外经贸大学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外经贸大学是全国最早设置国际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外经贸大学享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的授予权。法学院现有教师35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19名。博士生导师为沈达明教授、沈四宝教授、高西庆教授、焦津洪教授、王军教授。现任院长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博士生导师沈四宝教授。
法学院现有本科生320名,硕士研究生510名(包括10名外国硕士生),博士研究生49名(包括2名外国博士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国家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数量越来越大,法学院学生的数量与质量都将有新的突破性发展。
法学院自设置法学专业(原国际经济法专业)以来,以独特的专业特色、完整的知识结构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著称,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三会”人才的特征:能熟练运用外语、懂得并能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法学院始终注重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工作、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严谨的课程设置和严格的考试制度,尤其注重案例教学法,为中国未来的法学家、高级法官、高级涉外经济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个学习深造的培养基地。
法学院开设的国际商法、比较公司投资法、比较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证券法等课程主要采取案例教学法(包括英文原文案例),内容学贯国内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法学院始终把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敬业精神放在首位,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迅速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创新的需要。
专业介绍
◆法学本科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学制四年。培养全面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特别要掌握国际经济法方面的基本知识;同时要掌握国际经济贸易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并能熟练掌握英语,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国内外法律问题能力的法律人才。学生在校通过严格系统的专业学习,基本达到会外语,懂外贸,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以及公司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外国合同法、海商法等40多门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 该专业于84年开始招生,至今已有15届毕业生。
◆研究生专业介绍:
法学硕士研究生:(1)国际法学专业、(2)民商法学专业
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
法学博士研究生: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 国际法学专业(原国际经济法专业)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民商法专业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专业于199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 (研究生各专业情况见我校研究生专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