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南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意见》,特制定高等教育研究所(以下简称本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本所规定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2.复试综合考生的初始成绩和复试成绩,全面考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3.本所按教育学一级学科安排复试。
4.本所复试权重为30%。
二、复试组织
本所成立以所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并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本所副教授以上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内容
思想品德:思想道德素质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个人修养、心理素质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等综合素质。
专业素质:全面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外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四、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复试成绩评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30分,面试60分,外语10分。
五、复试程序
请参见《南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意见》。
六、复试报到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类别是定向、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在规定时间到我所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缴纳复试报名费,每人100元
七、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2010年3月29--30日
3月29日下午2:00-2;30 资格审查
下午2:30-5:00 笔试
3月30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地点:主楼123室
2.报到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主楼541室
联系电话:022-23501467
联系人:周家文
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