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通行证  
天津考研网 资讯中心-网尽考研信息 考研专卖店-考研资料书籍一站购齐 考研辅导班 BBS社区-便易的交流平台 专业课教材 院校导航-权威院校招生信息 下载中心-海量考研复习资料 客服中心-解决所有问题 考研热线4000220908
 您现在的位置: 天津考研网 >> 资讯中心 >> 复习指导 >> 政治 >> 正文 相信自己,加油!
    考研政治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四章(3)
考研政治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四章(3)
责任编辑:billlee322  作者:佚名  来源:转自网络   更新时间:2008-7-11 8:47:44

第三节  真理的属性和检验标准

一、真理及其客观性

1、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是一种认识,它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而是对它们的正确反映。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但真理是有客观性的,因而称之为“客观真理”。

2、真理的客观性是指: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3、真理是客观的,因而真理是没有阶段性的。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真理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在真理的作用上人人平等。

4、主观真理论最典型的代表是实用主义真理观,其基本观点是“有用就是真理”。它只强调真理的有用性而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实际上,真理的客观性才是其根本属性,它的有用性是以客观性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客观性仅仅凭有用性来判断一种认识是否真理,就会把荒谬的东西也说成真理。

5、在认识过程中,既有真理,又有谬误。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统一。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对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对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二者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不能混淆。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一方面,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另一方面,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向谬误的转化主要表现为,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此外把真理性的认识从完整的科学体系中孤立出来,真理也会转化为谬误。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主要表现为,谬误是正确认识的先导,可以在纠正错误、批判谬误中引出真理性的认识。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具有绝对性,因而称之为“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第二,每一个真理认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真理又具有相对性,因而也称之为“相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广度上看,任何真理只能是对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是某些部分、某些方面的正确反映,认识有待于扩展。

3、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它们并非两种不同的真理,而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和方面,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首先,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渗透。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寓于相对之中,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其次,相对真理是向绝对真理转化的,真理是一个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发展过程,每一个真理都是这个转化过程中的第一个环节。

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如果割裂两方面的统一,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真理观或相对主义真理观。

4、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真理,它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正因为马克思主义真理具有绝对性,所以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又因为它具有相对性,所以我们必须在实践中丰富它、发展它。既坚持又发展,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只有坚持才能发展;只有发展,才是真正的坚持。

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实践之所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主观认识。检验真理就是要判明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相一致。这只停留在主观认识范围内是无法解决的。因为如果不把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就无法判定它是否符合实际。同样,只停留在客观实际范围内也不行,因为客观事物本身并不回答人们的某种认识是否与它相一致。要检验真理就必须把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

其次,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是唯一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因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方面,实践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它是在一定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实践活动中包含着主观的因素。另一方面,实践虽然是在一定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但它又超越了主观认识的范围,是一种变革现实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正因为实践既包含着主观的因素,又具有客观性,因而它具有直接现实性。

2、实践标准的绝对性、确定性是指: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们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只能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此外再没有别的标准。第二,无限发展着的实践对人们的一切认识都作出确定的检验,即使是今天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的认识,最终将被以后的实践所证实或驳倒。从这两方面的意义上说,实践标准是确定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不确定性是指:第一,实践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都具有局限性的,它不可能对现有的一切认识都作出确定的检验,既不能完全证实也不能完全驳倒当时提出的各种理论。第二,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经实践证实的真理也只具有相对的近似的正确性,还需要继续接受新的实践的检验。

四、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各自作用

1、理性因素的作用   指导作用、解释作用、预见作用

2、非理性因素的作用   动力作用、诱导作用、激发作用

五、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

理论创新对实践创新起着先导作用

六、价值

1、定义:是指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

2、内容:A、主体的需要和利益    B、客体的属性和性能

3、特点:客观性、主体性

4、评价:A、对客体状况的正确认识    B、对主体需要的正确认识

5、价值和真理的关系:A、客观性和主体性     B、制约性和目的性    C、统一性和多样性

6、结论: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真理与价值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分享到:
复制本文地址给好友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文章搜索
    天津考研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天津考研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天津考研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来源:转自网络"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考研服务
      最新考研信息
      相关文章
    2016考研政治:马哲容易混淆的概念汇总精讲
    2009年考研政治马哲课程结构划分及复习建议
    政治经典复习系列马哲复习之“学与练”
    名师指导:09考研政治马哲课程结构划分及复习建议
    考研政治辅导之马哲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考研政治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七章(2)
    考研政治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七章(1)
    考研政治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六章(6)
    考研政治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六章(5)
    考研政治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六章(4)
      热卖考研资料
    资讯栏目导航
    新闻政策 考研新闻 考研政策 热点点评
    复习指导 英语 数学 政治 专业课 分数线 大纲 复试
    经验心得 经验交流 考研故事
    院校导航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其他
    统考科目 心理学考研 教育学考研 历史学考研
    计算机考研 医学考研网 法律硕士 农学
    热门专业 会计学 行政管理 土木建筑 化学 机械 法学
    自动化 新闻传播 人力资源 生物 电气 中文
    管理学 电子通信 国际关系 外语 经济 社保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广告业务 | 隐私条款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顶部 全国统一热线:022-58054788,58054799,27056088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24 天津格瑞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旗下网站:[天津考研网]52kaoyan.com上学网]chinakao.cn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佳怡国际D座底商(天津大学东门斜对过) -办公室地图-行车路线 工商网银在线支付平台,安全快捷!支付宝特约商家,信任标志!考研一站式服务,考研无忧!
    公司总机:022-85681642 客服热线:022-58054788,58054799(7X24小时热线支持)
    法律顾问:王自强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津ICP备0700135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