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8建筑学院普通招考硕士复试工作安排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各专业情况,现将建筑学院2018年硕士招生复试、调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建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 http://arch.tju.edu.cn )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院各系所、各学科的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3~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复试成绩科学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进行量化评价。
4、 复试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四、各专业及方向招生计划(含非全日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非)日制类型 招生计划(人) 分数线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11(研究方向一) 330
3(研究方向二) 350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 1 340
083400 风景园林学 全日制 2 325
085100 建筑学(专) 全日制 38 330
085300 城市规划 全日制 21 310
095300 风景园林 全日制 18 330
130400 美术学 全日制 3 335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1 365
135100 艺术 全日制 5 320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非全日制 35(建筑学) 300
25(城市规划) 300
095300 风景园林 非全日制 20 300
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少民骨干招生计划需根据全校统筹后决定。
五、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原则
我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18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在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 4 月 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 9 教学楼 104 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相关要求和提示
资格
审查 参加复试的本校应届考生 3月15日上午
8:0-12:00
3月16日下午
13:30-17:30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1.3月13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补漏 3月19日下午
13:30-16:30 卫津路校区
第9教学楼104室
体
检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4日上午
8:00-11:30 卫津路校区
校医院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区其他高校考生 3月14日下午
13:30-16:30
参加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 3月15日下午
13:30-16:30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验证:(含专业调剂考生)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参加考试及个人资料及作品集等。 3月17日、18日 查看学院的网站具体安排 凡考快题设计和绘画的考生请自备绘图工具及绘图纸,学院提供图板。相关用纸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具体分组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调剂专业生面试
特别提示 请参加复试考生,妥善安排好体检后,于2018年3月15日上午(周四)9点半,到建筑学院六楼报告厅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宣讲会。由于复试学生较多,会议室空间有限,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资格审查合格单前来参会。
3、建筑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 考核范围 分值 考核时间
笔试部分 专业知识测试 65分 按照专业笔试安排
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 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考生可以提交个人作品等材料。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120分
1、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复试总分为200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复试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笔试时查验,面试时查验并上交);
(4)体检交费单(红联)
(5)考生自述材料(包括反应个人信息(含个人姓名、照片(证件照)、身份证号、考号、电话和邮箱)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材料仅限A4纸一张,可以正反打印,一式5份,面试时交给秘书以供各位面试专家了解。);
(6)本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注意:以上材料交各面试组秘书审验,其中(3)、(4)、(5)交给秘书留底备查,其余材料可带走。
六、录取办法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报考第一志愿,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先确定录取资格,再根据研究方向确定录取方向,如出现录取不足的情况,再录取调剂考生。
建筑学(081300)分为两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01”下的“复试征集研究方向”分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方向02”为“建筑技术科学”,其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与“建筑历史与理论”统一复试,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其中若有某一方向录取不足,由另一方向进行补充。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调剂办法
参见《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具体要求。
如有细则,请关注学院通知。
八、其他事宜
1、由于今年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2、有关复试、录取的详细要求和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tj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3、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 022-27402393
联系人:肖老师
重要提示:请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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