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新冠防指〔2020〕115号)以及《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新闻传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复试专家小组每组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组长由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对学院的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对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电话:022-23766150
二、工作原则
学院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方式
针对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复试的各项工作。选择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另外选取钉钉视频会议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二)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差额复试
1.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院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我院在“国家线”基础上,按差额复试原则,确定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6日——4月9日共四天,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通过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4月19日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考生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不予录取。
考生在网络远程复试前24小时通过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必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照片;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照片;
4.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
5.初试准考证照片;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7.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资格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等考生补充要求如下: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科目。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要求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致。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2. 复试的组织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3. 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分别为100分。
复试成绩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40%+ 外语成绩×20%
四、调剂
学院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生为本”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进行调剂工作。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在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调入专业(类别)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不接受同一学科门类下专硕调剂到学硕。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类别)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2.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考生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6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总成绩 = 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排序)。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 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 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 提供虚假信息。
(三)招生规模
(四)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1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七、收费
考生请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请按照报考学院(部)的要求按时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3日前寄到学院,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三)拟录取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
(四)4月19日之前将人事调档函寄发给考生,往届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份寄回学院。定向就业协议书(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少干计划”定向协议先到研究生院盖章)必须在4月23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
(五)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细则由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方案中其他未尽内容,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九、咨询
电话
研究生院招办: 022-23766157
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办: 022-2376150
网上查询
研究生院主页
http://yjsy.tjnu.edu.cn/zsxx.htm招生信息栏
新闻传播学院主页http:// xwcb.tjnu.edu.cn/
学院邮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