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学院成立金融专硕复试专家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组长应由学科带头人担任。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方式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考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学院首选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另外选取腾讯会议和阿里钉钉视频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2.复试最低分数线和差额复试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达到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国家线”基础上,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120%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和复试名单将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4.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络远程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必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照片;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照片; (4)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初试准考证照片; (6)《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承诺书正面签字,反面请抄写 “本人了解并理解……法律责任。”,即关于承诺的内容); (7)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简历、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对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4月19日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中心网站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报告的,请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证),并将认证报告提交研招办。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养考核70分,综合素质考核30分。 (1)专业素养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为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专业测试为经济学基础和金融学、投资学专业知识,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分。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满分20分。 (3)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随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参考书:经济学基础,《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七版,高鸿业主编。 (5)复试全程有录音录像。 四、调剂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根据专业和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要求,接受以下考生调剂申请: A.报考专业为金融专硕的考生, B.报考专业为经济类学术型硕士的考生。 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的初试科目英语一(201)和英语二(204)视为相同;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4)同等学力考生调剂,要求考生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金融学相关学术论文一篇。 2.招生规模:全日制48人,其中含推免0人,一志愿上线11人。 3.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考生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6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待录取。 (4)调剂生复试名单请随时关注我院主页。 五、录取原则 1.录取规则 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确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2.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3)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4)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提供虚假信息。 六、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1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七、关于收费 考生请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请按照我院的要求按时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1.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3日前通过EMS寄到经济学院MF中心(兴文楼A329),表格可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MF中心张老师(收)邮政编码:300387电话:(022)23766117 3.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 4.学院在4月19日前将人事调档函给拟录取考生寄出,考生须于7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到经济学院党政工作办公室,请用EMS寄送。所有全日制录取考生均需调档。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党政工作办公室刘老师(收)邮政编码:300387电话:(022)23766059 5.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直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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