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考试院有关招生、复试、录取等文件和 会议精神,在学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坚持集体决策、统一领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包括制定及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 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保 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复试准备
1、分数线划定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 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目前我院全日制一志愿生源整体充 足,暂不接收调剂。
2、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 120%的研究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可根据一志愿合格生源情况适当 调整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3、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 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 下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 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 学历学籍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 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往届考生提交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学 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 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2022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
(2022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国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 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 在个人档案中留存,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 退役部队签发)。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7) 思想政治素质审查: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2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从《天津工业大学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下载)。
(8) 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考生须在3月28日18点前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 照(要保证清晰度)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学信网“招生 远程面试系统”,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如有问题将审查结
果及时反馈给考生。若因疫情原因无法赴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盖 章的考生,在保证材料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可先行提供未盖章的电 子版材料,后续疫情解除后及时上报盖章材料。
4、政策照顾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
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
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
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 项加分。我院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扩大范围、另设 标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 3 月 28 日 12 点前将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及考核合格( 称职) 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214822131@qq.com,并与学院招生办联系 022-83955786 确认收到。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相关名单或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严 格审核考生资格,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
1、复试名单公开
复试前,学院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 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等信息)。 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 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2、复试形式、时间、平台和费用
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坚持分批分 时、错时错峰的原则。使用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的考生需下载 安 装 最 新 版 Chrome 浏 览 器 , 考 生 端 登 录 地 址 为 : https://bm.chsi.com.cn/ycms/stu/,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使用手机客户端的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 试系统”。考生应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实名验证、上传资格审 查材料,并于 3 月 29 日下午 2 点开始进行系统测试。
复试时间:3 月 30 日-31 日。复试时间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 等),以便接收关于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 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 1 部,联系方式为 022-83955786。
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 90 元/生。
缴费方式: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 台交纳。缴费网址:https://pay.tiangong.edu.cn/。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 3 月 28 日 18 点。
特别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后再登录缴 费。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 远程面试系统。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 试费不退。考生调剂阶段如需再次参加我校复试的,可不必重复 缴费。
3、复试内容和成绩
复试由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 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四个方面组成。其中专业素 质和能力考核内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 2022 年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组织命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这一项考 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 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内容所占成绩比例分别为 30%、30%和40%。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全面考核考生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 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 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 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考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
均值得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
标准应统一;对每个复试小组复试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 分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 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任何人不得改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提前准备面试考题,面试时复试小组可 直接提问或当场由考生抽选作答。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长在 20 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不同复试小组统一标准,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4、考生端设备及环境要求
(1) 系统要求。我校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作为首选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应急备用远程复试系统。考生要 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并 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远程复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满 足复试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学习《学信网复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
(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确保复试系统操作熟练,复试能够顺利进行。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应急备用系统,在 复试前考生要按照学院要求做好准备。
(2) 机位配置。考生参加复试须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视频信息,复试全程开启,摄像 头取景范围不能过小,考生正面面容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 围内,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可能与复试相关的物品或资料。“第 二机位”要能够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位于复试场所远端 ,
与考生后背成 45°角,能够拍摄到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3) 设备要求。建议考生尽可能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复试设备, 使用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复试场地监控设备。“双机位”音视频信号采集应清晰流畅。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并保障复试期间设备电量和内存空间充足,连接优质网络,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连接和 4G 以上连接方式,确保设备功能满足复试要求。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准备备用设备。
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远程复试的过程中,远程复试系统 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 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 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 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因其他应用程序或软件造成视频复试中 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 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听不清问题时,须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 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4) 环境要求。复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远程复试,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不允许出 现可能干扰复试进行的其他声音。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 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环境亮度合适,光线不能 过
暗,不要逆光。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 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
(5) 仪容仪表。考生复试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 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 ,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
网络突发状况处理方法
(1) 考生在网络远程考核过程中若出现视频卡顿、黑屏等现象,可尝试刷新界面或关闭 APP 重新进入考场。
(2) 如在网络远程考核过程中出现严重网络故障、停电等突发状况,请考生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 时填写的信息为准),并尽快主动通过应急电话与学院取得联系, 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
5、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学院认为有必要的,经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 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工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所有专 业复试全部结束前,不得将复试有关资料及内容以任何形式上传 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 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四、录取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我院的 2022 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各研究方向的招生数量以学院网站发 布为准。
2、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30%。
考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3、录取规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分专业方向
(高分子材料方向、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金属材料方向)分别 从高到底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上述考生复试成绩仍相同,由学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 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同一专业如有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则按照 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4、拟录取公示
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 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信息)在学院官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
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同时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 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5、不予录取的情况
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 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 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经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他
1、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 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
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 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定向 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全日制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推荐以及就业派遣等 相关手续,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其他未尽事宜 按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六、监督
学校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016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 202
材料学院监督与咨询: 举报电话:022-83955386
咨询电话:022-83955786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材料学院 6A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