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由学院负责纪检工作副书记任监督检查组组长。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且有学院复试工作督导小组,纪委委员监督。负责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审定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每个专家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配备管理员1-2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等。
二、复试比例及录取原则
学院预计招生人数如下:工商管理(学术性)22人、管理科学与工程20人、应用经济学8人、工商管理MBA非专项计划40人、工程管理MEM非专项计划 20人、 会计专硕MPAcc非专项计划45人、工业工程与管理非专项计划18人,注:专项计划共招收士兵计划1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3人。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各专业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学生,有剩余名额接受调剂,余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发布,余额开通时间段另行在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公布。
三、复试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总分)。
3.除会计(1253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两个专业将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划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外,其余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均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会计(125300)非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为201分,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非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为203分。
四、调剂原则与程序
1.调剂原则
拟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2.调剂程序
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所有相应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办理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考前,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还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扫描版或照片):
1.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户籍证明)。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尚未取得毕业证(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6. 其他材料
(1)《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政审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按照要求通过远程面试系统或学院邮箱(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7.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3)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复试内容(复试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复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1)学术型研究生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三部分。
(2)专业型研究生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政治理论四部分。
复试时间安排:
1、MPAcc复试时间:3月30日、3月31日。
2、MBA复试时间:3月31日。
3、工商管理(学术型)、MEM、工业工程与管理复试时间:4月1日。
七、复试考核要求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八、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学术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2、专业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4)×3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注: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可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等。按相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考生如相比较的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九、远程复试工作纪律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学院将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将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积极营造学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不会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复试考官须严格遵守《天津科技大学面试考官职责及行为规范》,因疫情原因防控原因,远程参与复试工作的考官需签订《天津科大学2022年复试专家组(线上)复试诚信承诺书》。复试中不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操作、考生联络、候场管理、纪律要求、应急处理等。
(5)复试过程中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考生纪律及要求
(1)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复试保障工作
1.学院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提前确定复试专家小组及组成人数,提前确定场地,安排专人与学校对接协调防疫物资及复试期间后勤保障。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
2.复试期间,学院安排专人与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随时联系,做好网络保障。如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拟采取腾讯会议作为复试的备选系统;如遇网络、电源中断等特殊情形,由学院安排专人与学生当场对接核实情况,并安排后续复试工作。
十一、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单位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十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注意事项:
1.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发布复试结果,请考生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科大研究生院网站、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
2.复试后需随时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调剂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接受”或“拒绝”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复试咨询电话:022-60600901
联系人: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