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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责任编辑:xiaocha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3-5-4 17:45:11

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相关要求和《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全体领导班子,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考务工作组。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同时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学生办公室、实验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3.复试专家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学院分管行政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录音录像、防疫消毒用品的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防疫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消毒。
5.监督检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及天津科技大学复试录取工作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加强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平稳。发挥和规范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与复试的面试专家、考生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疫情防控培训。
3.学院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保复试内容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4.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按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若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名额,将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2日-4月3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始,4月25日前结束。按照调剂程序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三)复试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西院人工智能学院,具体地点在考生报到时通知。
各批次复试前,学院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和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公告栏。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院不做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现场复试的复试方式。

五、复试保障工作

结合学院复试方式和实际情况,从以下四方面细化复试保障。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培训
复试期间,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要每天进行健康监测。入校进行复试的考生、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入校规定,坚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复试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复试专家或工作人员发热、咳嗽等情况及时处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学院将在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专门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以确保复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通过学院网站(http://ai.tust.edu.cn),对外公布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利用电话、邮箱等形式主动联系每一位进入到复试的考生,使其能充分知晓复试信息。树立以考生为本的服务宗旨,督促考生按时上交材料,及时向有遗漏或差错的考生反馈意见。复试期间开通对外咨询和监督电话,耐心细致地对待考生来电来访,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快速处置考生申诉和遇到的困难,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三)做好复试准备
(1)面试场所安排在空间较大、通风较好的教室或会议室,配备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硬件设备。对复试场所进行通风、消毒,硬件设备定时定期进行消毒。
(2)学院准备若干间实验室,作为学生面试时的休息室,并提供必要的药品、食品和饮用水等物资,让考生能安心候考。
(3)合理安排笔试考场,考试期间,安排专人维护场外秩序,防止无关人员扰乱考场。
(4)学院为复试工作人员配备必要充足的防疫物品,包括一次性口罩、速干手消液,体温检测计等,在复试公共区域配备消毒用品,督促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做好清洁消杀工作。
(四)应急预案
(1)复试专家因病或突发情况无法参加复试工作,由备选专家替补。
(2)考生因病或突发情况无法参加复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该考生后续复试安排,必要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3)考生复试期间不准离开复试现场。
(4)若考生复试期间存在替考、作弊或非独立作答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复试考核内容

(一)复试范围
1.一志愿考生:满足“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经人工智能学院主页(http://ai.tust.edu.cn)公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满足“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3.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接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择优复试、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科目总分为500分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不低于230分。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二)复试主要内容
1.考核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结合的方式,各专业的复试由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三部分组成,各100分,总分300分。
(1)专业知识:以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考试形式为闭卷,考核范围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为准。
(2)综合素质: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写作、听和说能力,其中阅读和写作共计50分,听和说共计50分。阅读和写作以笔试形式进行;听和说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按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选择,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学院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纪委监察组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各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复试考核记录表》,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填写完整后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学院各专业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满分为300分。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八、学院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总人数为110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如学院招生计划数额有调整,将按照最新计划数额进行调整。
我院复试工作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50%。各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复试差额比例150%,分别划定复试考生范围。满足复试差额比例150%的专业(或方向)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前150%考生进入到复试阶段(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且人数超过150%,则最后一名排名相同的考生均进入复试);未满足复试差额比例15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组织复试。

九、复试分数线划定

(一)普通计划分数线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软件工程专业的考生(083500)(全日制),初试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8分(含308分),且单科成绩满足“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电子信息专业的考生(085400)(全日制),初试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3分(含303分),且单科成绩满足“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电子信息专业的考生(085400)(非全日制),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满足“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
(二)专项计划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软件工程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083500),初试总分不低于230分。

十、调剂工作

我院2023年仅电子信息(非全日制)接受调剂。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50%,如果符合调剂资格的考生报名人数不多于150%时,全部进入复试名单。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名额用于调剂。如第一次调剂结束后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继续启动第二次调剂工作,直至完成招生计划。缺额信息将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有关调剂原则、政策及流程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人工智能学院网站(http://http://ai.tust.edu.cn/)。考生通过电话方式进行调剂咨询,联系电话:022-60602036,联系人:于老师。
(一)调剂条件
(1)考生应符合我院电子信息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天津科技大学有关调剂规定。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如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院专业学位专业。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6)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按调剂处理,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与同批次考生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行复试。
(9)未涉及部分参照教育部和学校文件执行。
(二)调剂流程
学院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中公布专业缺额信息供考生填报,公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调剂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在服务系统中查看我院调剂缺额信息,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和调剂志愿,学院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后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完成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须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学院通知的时间内参加复试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提交方式可见本工作方法第十一部分“复试资格审查”。拟调剂考生需要按照学院规定的各个时间点完成调剂工作流程,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调剂复试,不再单独办理复试。
(三)调剂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至4月25日,按照调剂程序分批次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十一、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考前,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复试前,考生下载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
(一)准考证。凭准考证报到。
(二)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就近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三)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四)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五)《思想政治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字)。
(七)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十)获奖证书原件。
(十一)科研成果的原件,如期刊论文的封皮、目录、正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书,专利授权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等。
(十二)参加科研或学科竞赛的相关材料。(需要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
(十三)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复试费:90元/人。考生通过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在线缴纳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gznyjs@tust.edu.cn。发送材料时,将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照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为“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邮件主题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发送相关材料,提交前请检查清楚,如有其他情况,请在邮件正文中说明。具备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需在4月1日14:00之前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gznyjs@tust.edu.cn,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若因个人原因放弃复试,需将手写情况说明(签名须本人手签)、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邮箱rgznyjs@tust.edu.cn,情况说明需要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专业等信息。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对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学院会与存在问题的考生及时沟通,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时刻关注本人的电子邮箱。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复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请各位考生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若发现造假,在取消复试资格的同时,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考生报到时,需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上交,《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思想政治考核表》、《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要原件,其它材料复印件即可。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考生须保证所有上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不予录取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一)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未经我单位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十三、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比较复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复试成绩总分相同,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择优录取。
(二)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依照程序进行咨询及申诉。
(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禁止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严肃处理。
(二)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专家组成员应自觉服从天津科技大学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监督和检查,且必须到现场参加复试工作。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复试规则和行为规范,不违纪、徇私舞弊。复试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面试无关的活动,保证复试过程中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打分并按照要求提交成绩。复试过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研招办将会同我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五、特别说明

(一)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含校外、校内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后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生院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3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
(八)凡涉及到2023年硕士复试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九)咨询渠道
1、招生热线:022-60602036。
(1)热线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00-17:00。
(2)考生如遇热线电话业务繁忙无法打通,可发送邮件留下联系方式和咨询问题。招生工作人员将予以回复。
2、邮箱:ybk1984@tust.edu.cn
(十)申诉渠道:
1.电话:022-60600986。
2.邮箱: wanghx2014@tust.edu.cn
(十一)此通知已同步发送到微信公众号“TUST 人工智能学院”,考生也可通过手机移动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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