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对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有一定程度的掌握。
二、 考试内容
1、 民法的概念与性质
2、 民法的调整对象
3、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4、 民法的渊源、适用与解释
5、 民法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
6、 民法民事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7、 民事主体制度
8、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含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效力)
9、 代理制度
10、 期限与时效
11、 人格权及其基本理论
12、 物权法总论(包含物权的概念、特征、客体、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保护)
13、 所有权制度
14、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15、 占有制度
16、 债法总论(含债的概念、特征、要素、债发生的根据、分类与担保)
17、 合同的概念、分类、成立与效力、内容与格式条款、履行、保全、变更与转让、终止与合同法上的责任
18、 继承法(含继承权、继承的种类、顺序、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分配)
19、 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含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体系及对知识产权法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版权、商标权、专利权
20、 侵权行为与侵权行为法(含侵权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类型、侵权责任及其归责原则)
21、 网络时代民法及民法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 试卷结构
1、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2、 题目类型:概念解释、简答题、论述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