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硕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复试程序如下: (一)复试网上确认 达到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线的考生必须登陆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在网上确认 (二)资格审查:考生于2009年4月1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位证书的还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章)本科获奖证书,到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进行复试前的资格审查。(主楼329室) (三)交复试报名费100元,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四)笔试:定于2009年4月2日上午8:00—10:00笔试法理学, 满分30分,占复试成绩30%。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7:30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地点在南开大学模拟法庭(范孙楼)。 (五)面试:定于2009年4月3日下午2:00开始。满分70分(含外语口语、听力),占复试成绩70%。面试地点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主楼329室)。 (六)复试权重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七)、对已进入复试线的学生不按规定的时间来我院资格审查及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南开大学法学院 200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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