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时审查报考资格。请考生务必携带相关证件: 1.身份证、准考证。 2.已获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 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二、复试要求 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专业外语考察在复试时进行,占 复试成绩的20%。(考生复试时携带个人科研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外语能力证书原件及硕士论 文摘要以及报考学院所要求的材料等,以便复试小组加以参考。) 三、复试安排 各院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规则等信息请参照各学院具体要求(各学院具 体复试要求和安排链接)。符合报考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都可以参加复试。 四、录取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公式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复试不合格,不再计算录取成绩,并不予录取。 五、复试确认 为合理安排复试,方便复试顺利进行,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务必在网上进行复试确认(确认程 序链接)。 六、体检及调档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5月下旬全脱产考生发出调档函调档。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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