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2月15日~2009年3月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提交信息并下载有关表格,现场交费、照相,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三、考生填报信息前请认真阅读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报名须知。
四、网上报名流程:
1、报名登录:考生登录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
2、录入信息: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
3、校核和修改信息:将填报的信息认真核对,必须保证信息准确、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4、提交信息:将核对完毕的信息提交系统并记住系统返回的报名号。
五、交寄报名材料:考生将下列材料准备完毕后,A4纸规格,按下述顺序沿左侧装订;于现场确认时(外地2009年3月7日之前寄出,以邮戳为准)交到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 天津工业大学 研招办,邮政编码:300160;联系电话:022-24528016。
1、《报名登记表》。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在相应位置上粘贴当月一寸免冠照片,手工填写全部栏目,签署本人姓名(《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须与网上提交信息一致,外地考生在寄出报名材料后不得再修改任何信息)。
2、《专家推荐书》2份。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3、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等学历、学位证明(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进修的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证明材料。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及EI/SCI检索证明原件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报考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推荐信。
6、2008年天津工业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最后附一页A4空白纸做封底。
7、提供1张与“报名登记表”中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及“报名号”。
附加材料(面试时提交):
1、考生本人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2、《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及摘要(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最后附一页A4空白纸做封底 。
六、报名信息确认、现场验证及准考证:
天津市考生:
1、请考生本人于2009年3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持报名材料及报名材料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到天津工业大学研招办(教二楼一层)审核证件,审核合格者,缴纳报考费230元人民币(含复试费用)。
2、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周(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发放。
外地考生:
1、请于2009年3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报名材料的同时将230元报考费汇到: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160 。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2、请考生于考试前两天之内持报名材料中相关材料的原件到研招办核验报考资格,核查无误后发放准考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
七、考试、面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试时间:2009年5月(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在初试后立即进行。
八、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或所在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3、请考生认真斟酌本次考试,一旦缴费,中途由于考生方面因素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费不能退还。
4、应届硕士生报考本次博士生,如果在入学时不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将无法办理入学手续。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天津工业大学 研招办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