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名单,北京城市学院等5所民办高校首次获得研招资格,成为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一大亮点。进入相关专题
《要点》中指出:“2012年,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定期分析制度。”
自2006年开始,教育部支持和推动部分高等学校开展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各试点高校按照改革要求,在统筹教学、科研资源,建立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改革研究生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过程,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研究生奖助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不断完善和深化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经商财政部,教育部在2009年9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09年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中央部(委)属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所属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进行改革试点。
在2011年,上海大学颁布了《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其中也涉及了扩大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自主权、深化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及明确博士研究生导师提供科研资助费用制度等内容。
完善国家助学体系
为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权利。《要点》提出“要继续完善国家助学体系。组织实施好普通高校国家资助政策。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
在2010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在政策措施、经费投入、条件保障等方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工作,解决其基本生活和生活费用的问题。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