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通行证  
天津考研网 资讯中心-网尽考研信息 考研专卖店-考研资料书籍一站购齐 考研辅导班 BBS社区-便易的交流平台 专业课教材 院校导航-权威院校招生信息 下载中心-海量考研复习资料 客服中心-解决所有问题 考研热线4000220908
 您现在的位置: 天津考研网 >> 资讯中心 >> 复习指导 >> 政治 >> 正文 相信自己,加油!
    2014考研政治倒计时20天热点预测之认识论知识点2
2014考研政治倒计时20天热点预测之认识论知识点2
责任编辑:teng91  作者:佚名  来源:转自网络   更新时间:2013-12-17 15:04:23
  二、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观上的唯物论)

  原理:
  (一)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真理是客观的,这是因为:
  (1)真理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内容来源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
  (2)检验真理的社会实践是客观的。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或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重属性(同人的认识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相联系),二者是对立统一关系

  (1)二者是有区别的。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①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具有不依赖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②人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③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相对真理或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条件性。表现为:
  ①从认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的认识都是对整个世界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过程的一定范围的正确反映,有待于扩展。
  ②从认识的深度看,任何真理都是对特定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有待于深化。
  ③从进程上看,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2)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相互渗透、相互联结的
  ①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另一方面,绝对之中也有相对,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②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中的一个环节。
  (3)割裂二者的关系犯两种错误:绝对主义真理观和相对主义真理观。绝对主义真理观只讲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相对主义真理观则只讲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

  (三)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

  (1)含义:真理是对事物正确的认识,谬误是对事物错误的认识。
  (2)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①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
  ②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相比较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真理转化成谬误,谬误转化成真理。
  ③ 坚持真理,修正谬误,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做斗争。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成功的实践,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会达不到自身所期待的结果,导致失败。只要人们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

  (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标准的唯物论)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即主观与客观相符合所要求和实践的本质特点,即直接现实性所决定的。
  (2)真理的本性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而主观和客观事物本身都不能作为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只有把主观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东西,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唯一有这个特点的只有社会实践。
  (3)实践不仅是主观和客观联系的“桥梁”,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特点。所谓直接现实性,就是实践能够把主观的认识变为客观现实,即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所以,只有实践的结果能验证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

  (五)实践标准的确定性(绝对性)和不确定性(相对性)(真理标准的辩证法)

  (1)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与相对的辩证统一,这就是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辩证法。
  (2)实践标准的绝对性是指:
  ①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只能是实践,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②实践对一切认识最终都能作出检验,没有实践检验不了的认识,这一点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3)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是指:
  ①任何实践都是具体的,都受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因此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不能完全驳倒或证实现存的一切认识。
  ②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不是一劳永逸的,是一个过程。因此,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对认识真理性的检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③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
分享到:
复制本文地址给好友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文章搜索
    天津考研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天津考研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天津考研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来源:转自网络"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考研服务
      最新考研信息
      相关文章
    2023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国家线
    天津地区考研成绩预计2021年2月26日公布
    考研报名确认结束 全国16057人报考南开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致2021年在津参加研考考生的
    如何快速掌握导师论文?复试,讨好导师的“人情秘
    复试真的有黑幕吗?黑在哪里?
    341万“考研大军”,他们为何考研?
    考研-考试流程揭秘,脑补一下,提前进入状态!
    今年考研人数比去年增加了50万!史上最难留学年到
    【2020考研冲刺】考研复习冲刺,如何克服进度不前
      热卖考研资料
    资讯栏目导航
    新闻政策 考研新闻 考研政策 热点点评
    复习指导 英语 数学 政治 专业课 分数线 大纲 复试
    经验心得 经验交流 考研故事
    院校导航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其他
    统考科目 心理学考研 教育学考研 历史学考研
    计算机考研 医学考研网 法律硕士 农学
    热门专业 会计学 行政管理 土木建筑 化学 机械 法学
    自动化 新闻传播 人力资源 生物 电气 中文
    管理学 电子通信 国际关系 外语 经济 社保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广告业务 | 隐私条款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顶部 全国统一热线:022-58054788,58054799,27056088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24 天津格瑞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旗下网站:[天津考研网]52kaoyan.com上学网]chinakao.cn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佳怡国际D座底商(天津大学东门斜对过) -办公室地图-行车路线 工商网银在线支付平台,安全快捷!支付宝特约商家,信任标志!考研一站式服务,考研无忧!
    公司总机:022-85681642 客服热线:022-58054788,58054799(7X24小时热线支持)
    法律顾问:王自强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津ICP备0700135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