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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公布 硕士论文抽检率5% |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公布 硕士论文抽检率5% |
责任编辑:李萍728 作者:佚名 来源:转自网络 更新时间:2014-5-19 1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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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网站3月17日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我国将从上一学年度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中分别抽检10%和5%,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 根据办法,抽检结果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根据这套文件,今后我国要“建立研究生毕业前质量反馈和毕业后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强制退出机制”,“加大对不合格学生的淘汰力度”。
据悉,学术学位110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已于日前印发,各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也将于今年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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