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学位 〔2014〕1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附件)和《天津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2016)1号))等要求,我校开展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经南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投票表决,拟撤销民族学等3个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等3 个硕士二级学位授权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一5月3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电话:23500744
邮箱:xkb@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