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概况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于1999年成立,现有教职工190人,其中教研人员172人,教授、研究员18人,副教授、副研究员7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8人,硕士学位的82人,分别来自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著名高等院校。还聘有英国、美国、日本和德国外籍专家多人。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主要承担三个方面的职能:全校公共课程教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和思想教育课程、外语、人文素质教育类课程)、培养人文社会科学人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双学位、外语培训等多个层次)和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包括邓小平理论、经济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学与科技管理、高等教育、外国语言与文学、法学、语言学、音乐艺术等)。学院基本建制有三系一所:外语系(含英语、日语、德语、俄语(公共课))、社科系(含“两课”、经济学、社会工作)、法律系、高等教育研究所和外语培训中心。现有八个硕士点:高等教育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政治经济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含英语、德语、日语)、英国语言文学、法学、科学技术哲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学与科技管理)一个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六个本科专业:英语、日语、德语、经济学、法学、社会工作;一个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我校与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合作的德语培训中心设在本院,目前每年招收学员逾百名,经过强化培训两个学期后,参加由德方出题并主持的德国大学录取资格语言测试(DSH),十几年来其通过率均在80%左右,到目前为止中心已向德国输送了近千名优秀毕业生。本院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设有人文资料中心、多媒体网络语音实验室、多媒体外语(英语、日语、德语)专业专用教室、模拟法庭、社会工作专业实验室、外语听力训练实验室、研究生专用计算机室、教师专用计算机室和覆盖校园的无线听音学习设施。我院具有较强的人文社会教学与科研能力,近年来在一些研究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先后主持、参与过十余项国家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出版专著、教材和工具书140余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400余篇。
一、本科教育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掌握法学各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法学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文件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特色:
基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法律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本专业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经济和外语的法律高级人才。课程设置中除了保证本专业主干课程外,还开设了大学数学、计算机基础、现代科学技术概论、自然科学概论、企业管理等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同时注重法律与科技的结合,在知识产权法、环境与科技法方面开展特色教育。
授予学位: 本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经济学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较好地掌握了经济学专业技能与背景知识,能理论联系实际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主要从事经济分析、经济管理、经济学研究,以及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
专业特色:
经济学前沿理论与经济分析、经济管理等实用知识相结合,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着重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及中国现代化的理论探索,利用学校的资源,培养学生比较广博的知识、理工科的分析能力、理论与实际方面的创造性。
授予学位:本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