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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
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
责任编辑:admin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更新时间:2006-4-17 22:4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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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0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河北省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工作在扩大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的同时,也为招生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校将严格规范和加强复试工作的管理,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与公正性。
1、学校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和纪检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研究生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2、各学院应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
3、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组长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审定。
4、外语复试由外语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5、各学院复试前应对复试教师进行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复试小组成员一定要选拔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工作。在复试过程中给分必须公平、公正,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政策严肃处理。
二、复试前研招办将对准予复试的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核查,要求各学院督促考生复试前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以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送研招办核查,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由研招办发放"资格审查合格证"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对核查不合格和证书不全者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复试时一并体检,体检地点一律在河北工业大学卫生院。
四、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规模的120%。
五、复试评分及总成绩评定: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复试总分为150分。专业课笔试部分占90分,考试时间为两小时,专业综合面试部分占40分(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语听力测试及外语口语水平占2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外语口语三个部分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外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按总成绩各自单独排列,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推免生复试成绩合格后即可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生和成人应届本科在校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需加试二门专业课(笔试),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每门两小时。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两门加试科目复试均合格。则将复试成绩(不含两门加试专业课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然后与其他考生一同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复试要确保程序和各个环节公正合理,要保证考场纪律,综合面试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有记录和录音。对于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详实的复试纪录,由于复试出现和导致的问题由复试小组和相关学院负责。
六、 我校今年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575名,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和部分优秀推荐免试生,调剂生(包括校内专业调剂)均不占此计划。录取时根据此类考生在该专业的总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录取,比例按计划内名额除以全校此类考生的总人数确定。计算各专业的具体名额时,如果出现小数,按整数定。根据此计算办法全校余下的名额,由研究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往相关学科分配。
七、我校今年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525名。包括:1、复试合格的、推免成绩排在29名(包括29名)以后的本校推荐免试生;2、外校推荐免试生;3、破格复试合格的部分学生;4、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5、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575名确定后,余下的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6、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列入此计划。
八、收费: 1. 2006年自筹经费计划研究生培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分学年交清,发放副食补贴,不发普通奖学金。
2.2006年本校推荐免试自筹经费研究生(不包括从外校推荐到我校的学生)不收培养费,发放副食补贴,不发放普通奖学金。
3.委托培养计划研究生入学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交培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可一次交清或分学年交清,不发放副食补贴和普通奖学金。
4.所有MBA研究生培养费标准仍为每生28000元 ,不发放副食补贴和普通奖学金。
九、全校复试时间定于4月15至4月27日之间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由外语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其它复试内容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各学院于4月11日下午5点3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研究生学院,复试名单、复试表从研究生学院主页之"最新通知"下载,研究生学院负责把各学院的复试时间地点挂到学院主页的通知栏中,各学院负责通知本院各专业考生复试。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复试表、笔试试卷及成绩汇总(excel格式)交研究生学院,最晚截止时间为4月28日上午11点30分。其余材料及外语口语录音等由各学院妥存备查。
十、 此安排意见的解释权归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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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研招办 2006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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