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分校、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使推免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省推免文件要求,特成立我校2009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校长 刘波
成员: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 吴晋湘 教务处处长 范顺成
学生处处长 崔树军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商植桐
二、推荐范围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2006]14号)的要求,推荐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0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推荐对象及选拔考试名额
各学院要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实把思想品德好、学习优秀、创新能力强的优秀本科生推荐上来参加考试。推免后做辅导员工作的考生须是中共党员,并做过学生干部工作。
研究生学院根据各学院的硕士点数目、毕业班人数和硕士点招生等情况综合考虑,按照我校2009年推免生录取人数的150%拟定各学院推荐选拔考试名额(共计210人):
理学院10(2)人;机械学院26(4)人;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11(2)人;电气与自动化学院19(2)人;化工学院28(2)人;土木工程学院17(2)人;管理学院21(4)人;材料学院14(2)人;信息工程学院14(2)人;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18(4)人;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10(2)人;人文与法律学院9(2)人;外国语学院10人;廊坊分校3人。括号内为所含的推免后担任辅导员的推荐考试名额,共30人。
(二)推荐免试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以上。
6、前三学年平均成绩、综合测评要求在本专业的毕业生中排在前10%,前三年所有课程均须达到及格(不包含补考通过),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三)材料审核及公示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推荐免试条件"执行,根据学习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免考试的学生名单。推免后担任辅导员工作的考生单独报名,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考试的学生名单。大学阶段获得过国家、省、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省、市级以上的各种科技竞赛中获奖的优先推荐。
各学院将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经主管院长签字)、三学年的学习平均成绩(加盖学院公章)、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加盖学院公章)及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于9月19日上午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各学院所报材料是否符合推免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经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含三学年平均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上网公示7天,同时要求各学院将本学院推免办法、程序、推免生相关信息张贴于学院公告栏,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有问题可以举报到研招办(电话022-60204461,邮箱yzb@hebut.edu.cn)。对有争议的进行复查,确实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推免资格,不允许参加推免选拔考试,同时追究相关学院负责人责任,并适当减少当年的推免名额。
(四)考试
此次推免工作,仍本着"择优推荐,考试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学校将组织统一的推免生选拔考试,其中人文与法律学院学生和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统一加试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外国语学院学生加试外语(英语专业学生考日语或法语,其它专业学生考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除了以上3个学院外,其它学院学生全部加试英语和数学二(含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总成绩的计分方法为:三年平均成绩占30%,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或数学成绩各占35%,国家、省市级三好学生,国家、省市级科技竞赛和数学建模竞赛获三等奖以上者,在总分基础上加2.5分,但不累计加分。
(五)录取
1、我校今年接收本校推免生共计126名(其中15名推免后做辅导员),根据总成绩全校统一排名(不含推免后做辅导员工作的考生和向外校推荐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个别专业的录取,根据硕士点建设以及报名考试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2、推免后做辅导员工作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的排名,按录取名额的120%选拔参加面试,然后再根据总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排名录取,录取后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协议,面试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研究生学院、教务处、团委、纪委以及有关学院领导组成。
3、今年我校将向外校推荐14名推免生,外国语学院7人(含英语、日语、法语3个专业),人文与法律学院4人(含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2个专业),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1人(环境工程专业),廊坊分校2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向外校推荐学生的推荐资格,是按该专业的最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得,其中,英语专业的学生需按学生选择考试的二外语种人数分配名额并单独排名。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本人自己联系接收学校,接收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需出具接收证明,并写清接收专业。所有向外校推免的学生10月20日上午须将接收函交到研招办,未找到接收学校的即取消推免资格。
最后录取名单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主管校长签署后公示7天(对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再报省主管部门批准。
(六)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的研究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违法、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必修课或限选课考试出现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3、考试违纪、作弊者;
4、毕业设计(论文)达不到优良者;
5、2009年6月底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
(七)为了鼓励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9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的录取类别全部列为"非定向"。推免生的就业按毕业当年的省有关政策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名单上报时间
9月19日上午由各学院报教务处审核,下午5点前,各学院将教务处审核通过并由处长签字盖章的名单(名单应包含三学年平均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专业人数及排名,名单标准格式点击此处下载)和相关材料(指每个人的三学年的成绩单,相关的获奖证书)交研招办。9月20日开始公示推荐考试生名单,公示期为7天。9月26日上午8:30-11:30学生本人到研招办领取准考证,9月27日全天考试。10月17日被推免录取的考生到研招办领取《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表后10月20日上交研招办。10月17-23日公示录取名单,10月24日研究生学院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数学二或计算机基础2008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2008年9月27日下午2:30-5:30
考试地点:由教务处负责安排210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分两个校区安排。
(三)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证(或身份证)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及录取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
本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工业大学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